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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的刊刻情況

《左傳》是中國古代壹部編年體的歷史著作。《左傳》全稱《春秋左氏傳》,原名《左氏春秋》,漢朝時又名《春秋左氏》、《左氏》。漢朝以後才多稱《左傳》。它與《公羊傳》、《谷梁傳》合稱「春秋三傳」。

《左傳》相傳是春秋末期的史官左丘明所著。司馬遷、班固等人都認為《左傳》是左丘明所寫。唐朝的劉知幾《史通·六家》:「左傳家者,其先出於左丘明。」唐朝的趙匡首先懷疑《左傳》不是左丘明所作。此後,有許多學者也持懷疑態度。很多人都認為寫《左傳》的左氏並非左丘明。葉夢得認為作者為戰國時人;鄭樵《六經奧論》認為是戰國時的楚人;朱熹認為是楚左史倚相之後;項安世認為是魏人所作;程端學認為是偽書。清朝的紀昀在《四庫全書總目》中卻仍然認為是左丘明所著。康有為則認為是劉歆所作。今人童書業則認為是吳起所作,趙光賢認為是戰國時魯國人左氏所作。現在壹般認為《左傳》非壹時壹人所作,成書時間大約在戰國中期(公元前4世紀中葉),是由戰國時的壹些學者編撰而成,其中主要部分可能是左丘明所寫。

《左傳》以《春秋》為本,通過記述春秋時期的具體史實來說明《春秋》的綱目。司馬遷《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說:「魯君子左丘明懼弟子人人異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記具論其語,成左氏春秋。」

《左傳》代表了先秦史學的最高成就,是研究先秦歷史和春秋時期歷史的重要文獻,對後世的史學產生了很大影響,特別是對確立編年體史書的地位起了很大作用。而且由於它具有強烈的儒家思想傾向,強調等級秩序與宗法倫理,重視長幼尊卑之別,同時也表現出「民本」思想,因此也是研究先秦儒家思想的重要歷史資料。

《左傳》主要記錄了周王室的衰微,諸侯爭霸的歷史,對各類禮儀規範、典章制度、社會風俗、民族關系、道德觀念、天文地理、歷法時令、古代文獻、神話傳說、歌謠言語均有記述和評論。晉範寧評《春秋》三傳的特色說:「《左氏》艷而富,其失也巫(指多敘鬼神之事)。《谷梁》清而婉,其失也短。《公羊》辯而裁,其失也俗。」

《左傳》不僅是歷史著作,也是壹部非常優秀的文學著作。它表現在:長於記述戰爭,故有人稱之為「相砍書」;又善於刻畫人物,重視記錄辭令。

《左傳》受到學界重視是在魏晉時期,先後有鄭玄、杜預為其作註解,以後成為研究《春秋》的重要典籍。

《左傳》在史學中的地位被評論為繼《尚書》、《春秋》之後,開《史記》、《漢書》之先河的重要典籍。

戰國文字最早被發現是在西漢以後,歷代學者都對戰國文字進行了研究。漢代廢除了秦的“挾書之律”,壹些未遭秦火焚毀的典籍如《孝經》、《左傳》、《周禮》、《尚書》、《論語》先後從地下和墻壁中被發現或從民間獻出。這些古籍多使用戰國時期東方諸國的文字寫成的,被稱為古文。東漢許慎在《說文》壹書中對所收壹千多個古文從形音義角度進行了全面地研究。自三國到民國以前,研究戰國文字的學者主要有魏初的邯鄲淳、西晉的荀勗、和嶠、衛恒、束晳、續鹹、隋顏之推、唐傅奕、北宋郭忠恕、夏竦、蘇軾、歐陽修、趙明誠、葉石林、清代陳介祺、吳大澄等人。從清末到民國時期,出土的戰國文字資料巨增,這壹時期研究戰國文字的學者也隨之增多,主要有王國維、唐蘭、劉節、容庚、郭沫若、徐中舒、胡先煒等人。其中研究成績最顯著的當推王國維,他將“古文”確定為戰國時期東方六國的文字,這壹結論指明了“古文”的性質及正確年代,是對研究戰國文字的重大貢獻。

古籍的刻工

刻工又稱“鐫手”、“雕字”、“刊字”、“雕印人”、“匠人”等等,是雕刻書版的工匠手。

不少古籍,在每版的中縫下方(即下書口)都記有刻工的名字。這些名字,對壹般圖書來說,當初可能是為了計酬所留,同時也便於主事者追究責任;對特殊的圖書,如佛經、佛像等來說,可能是為了積功德,故大都留下了刊刻匠人的名字。這些名字雖然都很簡單,但是,因為壹個人的技藝總有自己獨特的風格,再參以記名,就很容易區別;同時,壹個人的藝齡,如果從二十歲開始計算的話,壹般的大約不會超過五十年,或者說,大體應在四十年左右。這樣,我們憑藉刻工這兩方面的因素,就不難從已知刊刻年代的古籍的刻工,推論出不明刊刻年代的古籍的大體刊刻時間。這對辨別偽本亦大有益處。

如商務印書館所印百衲本“二十四史”,其中所收《南史》,題為元大德間刊本,但據著名學者王重民先生考,“乃其刻工十八九同於明初所刻《北史》”(見《中國善本書提要》),可證此書並非元刻本,更非元大德年間刻本。北京圖書館藏有另壹部《南史》殘存二十六卷,即《本紀》四至七、《列傳》壹至五、二十八至三十、三十四至四十四、五十八至六十。王重民先生說:(此本)“下書口記刻工,大都為朱敬之、徐進卿、何甫三數人所刻。敬之或署朱茍,或單署敬字(草書似秀字);進卿單署徐字,徐又省作余;何甫或署何,或署甫,何又省作可。又有張(或作弓)、楊(或作木易)、翁、董、章、鄭、陳、方、於、洪、良等單字,與明初補版署雙名者,其風格迥乎不同”(見《中國善本書提要史部紀傳類》),可證這個本子是“真為元刻元印”(出處同上)。看得出,這裏考訂的依據主要就是刻工。刻工的重要可見壹斑。

就目前而論,我國可考的最早刻工是雷延美,他曾於後晉開運四年(公元947年),為曹元忠雕刻觀世菩薩像,此像上圖下文,末署“匠人雷延美”。原物出敦煌,可惜已被法人伯希和竊走。

由於後世所存宋版書大都是南宋刻本,故關於北宋的刻工所知寥寥,而南宋刻工所知較多。據日本學者長澤規矩也據日藏宋版書壹百三十種統計,計有刻工壹千七百人,除去只署姓,或只署名而無姓者,***壹千三百人。我國學者張秀民先生,致力於我國古代出版史的研究,於壹九八九年,出版了《中國印刷史》這部巨著。他說:“筆者據北京圖書館所藏宋本三百五十五種,及上海圖書館、浙江圖書館、寧波天壹閣所藏宋本數十種,又找出約七百人,其中大部分可補長澤氏之不足。因宋本蝴蝶裝,許多姓名被黏在板心內,不易看出,所以數字不全。若加入《磧(音氣)砂(同沙)藏》中刻經人孫仁等四百二十三人,宋刻工總數可考者近三千人,只存十壹於千百而已”。(見《中國印刷史第三章》)

古籍的流傳

古籍的流傳形式古今很不相同,簡策時代的古籍是以單篇流傳;紙普遍使用之後,由於書寫工具的改進,古籍開始以“集”的形式流傳;雕版印刷盛行之後,古籍便以整部的批量流行了。

簡策時代的古籍所以是單篇流行,主要是因為文字的載體——竹簡太笨重。從出土的秦漢竹簡看,通常每枚竹簡只容納三十或四十個字左右。即以四十個字算吧,壹篇壹萬字的文章就需要二百五十枚竹簡,這就是說,壹部五十萬字的書,就需要壹萬二千五百枚竹簡,這無論從體積上說還是從重量上說,都是十分可觀的。這就決定了當時的書籍,只能是以壹篇為單位流傳。例如大史學家司馬遷,在《史記管晏列傳》中說:“吾讀管氏《牧民》、《山高》、《乘馬》、《輕重》、《九府》……”他在同書《老子韓非列傳》亦說,韓非“故作《孤憤》、《五蠹(音度)》、《內外儲》、《說林》、《說難》十余萬言。”我們不難看出,司馬遷所列舉的都是今天《管子》、《韓非子》兩書中的篇名,很可說明當時的書籍的單篇流行的事實。

古籍的單篇流行,帶來了下列後果:

①壹個作者的書,讀者所得篇章有多有寡,不相統壹。

②壹部完整的書,由於單篇流傳而容易散佚,而且大都是整篇整篇的散佚。如《史記》壹百三十篇,從司馬遷寫成,到班固《漢書藝文誌》著錄時,就已有“十篇有錄無書”,即是典型的事例。

魏晉之時,紙作為壹種輕便的書寫工具,已逐漸普遍使用。

晉人傅鹹稱紙“含章蘊藻,實好斯文”。並說紙有“攬之則舒,舍之則卷,可屈可伸,能幽能顯”的優點(以上引文均見《紙賦》)。這樣,古籍就改變了過去單篇流行的形式,而以多篇集在壹起,即“集”的形式流傳了。《四庫總目》“別集類”的上序說:集……其自制名者,則始張融《玉海集》,其區分部帙,則江淹有前集,有後集;梁武帝有詩賦集,有文集,有別集;梁元帝有集,有小集;謝有集,有逸集;與王筠之壹官壹集,沈約之正集百卷,又別選集略三十卷者,其體例均始於齊梁。蓋集之盛,自是始也。(四庫全書卷壹四八集部別集類)

“集”的流傳形式,大體有下列特點:

①壹個人的著述較為集中,為研讀壹個人或壹個學派的著述提供了方便。

②文集或詩集大都由作者或作者的親屬、門弟子編定、較為可靠。

③由於“集”的容納量視簡策的單篇大大加大,鈔寫並不容易,故書籍很受人珍視,往往壹書而幾代相傳,反復校勘,絕少訛誤,精本較多。

自唐以後,雕版印刷盛行,書籍不僅壹改而為批量流行,而且,它還作為商品進入了交易市場。這種情況帶來的結果是:①書籍很容易得到;②刻版尚有訛誤,則廣為擴散,甚至以訛傳訛;③由於商人刻書以盈利為目的,粗制亂造者往往有之。鑒於這種情況專門研究和品評版本優劣的版本學便應運而生;同時,校訂文字訛誤的校勘學也得到了極大發展。

龔留柱《春秋弦歌〈左傳〉與中國文化》河南大學出版社,2005年4月。本書***分正文和附錄兩大部分。正文從《左傳》的來歷與傳統,《左傳》的思想內容,《左傳》與中國史學、文學、政治文化,《左傳》與中國兵學等方面講述了《左傳》與中國文化的關系。系統、全面、深入地探討了《左傳》對中國文化產生的全方位影響。

、《孝經》與孔子思想是否相悖

以《孝經》為偽作的學者,很註意從《孝經》內部尋找攻擊點,焦點有二:

壹是《孝經》與《左傳》有同文,說者認定是《孝經》襲《左傳》。姚際恒《古今偽書考》雲:“其《三才章》‘夫孝,天之經’至‘因地之義’,襲《左傳》子太叔述子產之言,惟易‘禮’字為‘孝’字。《聖治章》‘以順則逆’至‘兇德’,襲《左傳》季文子對魯宣公之言;‘君子則不然’以下,襲《左傳》北宮文子論儀之言。《事君章》‘進思盡忠’二語,襲《左傳》士貞子諫晉景公之言。《左傳》自張禹所傳後始漸行於世,則《孝經》者,蓋其時之人所為也。勘其文字,絕類《戴記》中諸篇,如《曾子問》、《哀公問》、《仲尼燕居》、《孔子閑居》之類,同為漢儒之作。”姚氏將《左傳》和《孔子閑居》等壹律視為漢儒之作,未免成見過深。近年上海博物館從香港購回壹批走私出境戰國楚簡,內中即有《孔子閑居》,姚說非但不攻自破,而且適成反證。類似之說,可置而勿論。姚鼐《孝經刊誤書後》雲:“若其詞有同於《左傳》者,蓋此固曾氏之書,而《左傳》傳自曾申,劉向《別錄》記之矣。意或為《傳》時取詞於是,未可知也。”姚說甚是。以《孝經》與《左傳》有同文,而斷言必是《孝經》襲《左傳》,在邏輯上難以成立。

二是認為《孝經·諫爭章》關於“爭子”的論述與孔子思想相悖:

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

乎?”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

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

友,則終身不離於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

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

姚際恒《古今偽書考》認為,此章“父當有爭子”的論述,與孔子思想明顯抵牾:“孔子曰:‘事父母幾諫,見誌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多少低回曲折!今《諫爭章》雲‘父有爭子,……故當不義,子不可不爭於父;……從父之令,焉得為孝!’又何其徑直而且傷於激也?其言絕不倫類。”楊成孚《經學概論》雲:“《孝經》中的思想,亦不應與《大戴禮記》和《禮記》中曾子論孝的內容發生矛盾。如《孝經》主張‘父有爭子’,而《大戴禮記·曾子事父母上》則認為子與父辯是禍亂之源。”(116頁,南開大學出版社,1994)

辯難者將爭子之“爭”理解為“爭辯”,似有偷換概念之嫌。此“爭”為“諍”之借字,禦註雲:“爭謂諫也。”孔子生逢亂世,昏君當道,亂臣弄權,賊子篡弒,若置若罔聞,依然偏揚敬順,不倡諫諍,能成其為淑世救民之孔子乎?從某種程度而言,亂世的形成,正是缺少爭臣、爭子。因此,孔子反對愚孝,在情理之中。禦註雲:“有非而從,成父不義,理所不可。”得之。

孔子關於“父當有爭子”的思想,並非只見於《孝經》,在孔門弟子的著作中,時有所見,如《荀子·子道》雲:

入孝出弟,人之小行也;上順下篤,人之中行也;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人

之大行也。若夫誌以禮安,言以類使,則儒道畢矣,雖舜,不能加毫末於是矣。孝子

所以不從命有三:從命則親危,不從命則親安,孝子不從命乃衷;從命則親辱,不從

命則親榮,孝子不從命乃義;從命則禽獸,不從命則修飾,孝子不從命乃敬。故可以

從而不從,是不子也;未可以從而從,是不衷也。明於從不從之義,而能致恭敬、忠

信、端愨以慎行之,則可謂大孝矣。傳曰:“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此之謂也。

故勞苦雕萃而能無失其敬,災禍患難而能無失其義,則不幸不順見惡而能無失其愛,

非仁人莫能行。詩曰:“孝子不匱。”此之謂也。

魯哀公問於孔子曰:“子從父命,孝乎?臣從君命,貞乎?”三問,孔子不對。

孔子趨出,以語子貢曰:“鄉者君問丘也,曰:‘子從父命,孝乎?臣從君命,貞乎?’

三問而丘不對,賜以為何如?”子貢曰:“子從父命,孝矣;臣從君命,貞矣。夫子

有奚對焉?”孔子曰:“小人哉!賜不識也。昔萬乘之國有爭臣四人,則封疆不削;

千乘之國有爭臣三人,則社稷不危;百乘之家有爭臣二人,則宗廟不毀。父有爭子,

不行無禮;士有爭友,不為不義。故子從父,奚子孝?臣從君,奚臣貞?審其所以從

之之謂孝,之謂貞也。”

在辯難者稱引的《大戴禮記·曾子事父母》中也有關於諫諍的論述:

父母之行,若中道則從,若不中道則諫。諫而不用,行之如由己。從而不諫,非

孝也;諫而不從,亦非孝也。

孔子甚至批評曾參過於順從其父,乃至聽任其父親施暴、壹味委曲求全的態度:

今參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既身,死而陷父於不義,其不孝孰大焉?”(《韓

詩外傳》卷八)

在孔子看來,使父親身陷不義之地,就是最大的不孝。《諫爭章》“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與《荀子》“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的思想壹脈相承。在仁與義的原則面前,孔子的態度很明確。當然,孔子反對為諫父之過而態度激烈,導致父子反目,故《禮記·曲禮》雲:“子之事親也,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待日後氣氛緩和時再諫,此與孔子諫諍思想並無扞格。

在孔子的思想體系中,父子關系與君臣關系相壹致。為父者與為君者均非聖人,孰能無過?因此,臣子都有匡扶君父的責任。《論語·季氏》雲:“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焉將用彼相矣。……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無論是為人臣還是為人子者,都不應該“危而不持,顛而不扶”。這壹看法在郭店楚簡中也可以得到部分印證。楚簡《魯穆公問子思》雲:

魯穆公問於子思曰:“何如而可謂忠臣?”子思曰:“恒稱其君之惡者,可謂忠臣

矣。”

“恒稱其君之惡者”,就是“爭臣”。《諫諍章》將爭臣與爭子置於同壹體系中加以論述,既然為君者要有恒稱其惡的爭臣,則為父者要有能諫其過的爭子,已是不言而喻。要之,“諫爭”是孔子孝治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以“爭子”之說否定《孝經》,鄙見以為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