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用;
2.移民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移民原籍為該所的證明;
3.落戶人員的戶籍證明或戶口簿;
4.離婚等原因的證明材料;
5.有子女隨遷的,出具權屬證明;
6.戶籍類別為農業戶籍,需要遷入村委會和鄉蘇木鎮同意戶籍證明。
二、辦理流程:
1.受理:如實填寫戶口審批表;附件上傳(1)申請表;(二)遷入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遷入地為該所的證明;(3)落戶人員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4)離婚等原因的證明材料;(5)有子女隨行家庭的,出具子女權屬證明;(6)戶籍類別為農業戶籍,需遷入村委會和鄉蘇木鎮同意戶籍證明掃描件等相關材料。
2.初審:對網上上傳的附件進行初審,審核通過後,通知當事人到當地派出所(全寧街、紫城街地區居民到翁旗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公安窗口”辦理)。
三、收費標準:首次申請準遷證免費;遺失或損壞許可證的補發費用為3元。
四。法定時限:手續齊全,當場辦理。
以上內容來自內蒙古公安廳政務服務平臺網站。(1)
引用數據
因為其他原因,我回到了老家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