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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的契丹文字

中國遼代用漢字記錄契丹語。有兩種性格:大的和小的。據傳,大字是遼代皇帝盧野阿保機於神樞五年(920年)在吐谷渾、呂布古等人的贊助下創制的,小字則是皇帝的弟弟盧野叠拉創制的,造字時間略晚於大字。金朝滅遼後,契丹文字繼續被使用,在女真造字過程中發揮了巨大作用。金章宗明昌二年(1191),契丹文字為“聖旨”,但契丹文字逐漸失傳。契丹語的書全部湮滅,除了《雁北錄》、《書史會》收錄的幾個契丹字,壹個字都沒留下。從契丹出土的喪書、碑文來看,漢字是表意的方塊字,夾雜著壹些直接借用漢字的形式。小字是拼音文字的壹種,用漢字的筆畫創造300多個原字,然後組合起來拼成單詞。原字分為正楷、草書、篆書等字體。篆書字的拼寫不同於正楷和草書,是銼而不是疊。文筆是從上到下豎著寫,從右到左換行,字是擡頭或者空白。原詞有書寫形式,代表幾個讀音或者壹個讀音采用幾個書寫形式的情況。因此,同壹個詞或語素在詞中可以有不同的拼寫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