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劌論戰
《左傳》
作者小傳《左傳》傳說是春秋末魯國史官左丘明所作。但對這書作者,歷來有爭議。壹般認為這部著作是戰國初期的壹位歷史學家、散文家的作品。書名原為《左氏春秋》,後人把它配合《春秋》,作為解經之作,稱為《春秋左氏傳》,簡稱《左傳》。作者寫這部書的目的,並不全是為解經而作,而是從歷史家的角度,采取《春秋》的大綱,再參考當時的許多史籍而寫成的。因此,《左傳》大大豐富了《春秋》的內容。有些內容與《春秋》的記載是壹致的,有些則與《春秋》不壹致,並比《春秋》多寫了十三年。
《左傳》是壹部編年體史書,保存了我國自公元前722年以下二百多年的許多史料,比較詳細而完整地反映了春秋時期列國之聞政治、軍事、外交以及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壹些情況。《左傳》是研究我國古代社會很有價值的歷史文獻。它的文學價值很高,極善於用簡潔的語言寫出紛繁復雜的歷史事件,特別善於描寫戰爭,也善於刻劃人物的細微動作和心理活動,對後代散文的發展有很大影響。
題解魯莊公十年(公元前684年),齊桓公借口魯國曾經幫助過同自己爭做國君的公子糾,出兵進攻魯國。當時,齊強魯弱,魯國處於防禦地位。本文記述曹劌向魯莊公獻策,終於在長勺之戰中,使弱小的魯國擊敗了強大的齊國的進攻,反映了曹劌的政治遠見和卓越的軍事才能。
本文意在表現曹劌的“遠謀”,故緊緊圍繞“論戰”來選取材料。第壹段通過曹劌與魯莊公的對話,強調人心向背是取決於戰爭勝負的首要條件,突出了曹劌“取信於民”的戰略思想;第二段簡述曹劌指揮魯軍進行反攻、追擊和最後取得勝利的過程,顯示曹劌的軍事指揮才能,為下文分析取勝原因作伏筆;第三段論述取勝的原因,突出曹劌善於抓住戰機,謹慎而又果斷的戰術思想。全文敘事清楚,詳略得當,人物對話準確生動,要言不煩,是《左傳》中膾炙人口的名篇。
十年春(1),齊師伐我(2)。公將戰(3)。曹劌請見(4)。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5)?”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問:“何以戰(6)?”公曰:“衣食所安(7),弗敢專也(8),必以分人(9)。”對曰:“小惠未徧(10),民弗從也。”公曰:“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11)。”對曰:“小信未孚(12),神弗福也(13)。”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14)。”對曰:“忠之屬也,可以壹戰。戰則請從。”
公與之乘。戰於長勺(15)。公將鼓之(16),劌曰:“未可。”齊人三鼓,劌曰:“可矣。”齊師敗績。公將馳之(17)。劌曰:“未可。”下視其轍(18),登軾而望之(19),曰:“可矣。”遂逐齊師。
既克,公問其故。對曰:“夫戰,勇氣也,壹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20),故克之。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
——選自《十三經註疏》本《左傳》
魯莊公十年的春天,齊國的軍隊攻打魯國,魯莊公準備迎戰。曹劌請求進見,他的同鄉對他說:“大官們自會謀劃這件事的,妳又何必參與其間呢?”曹劌說:“大官們目光短淺,不能深謀遠慮。”於是入宮進見魯莊公。曹劌問魯莊公:“您憑什麽條件同齊國打仗?”莊公說:“衣食這類用來養生的東西,我不敢獨自亨用,壹定把它分給別人。”曹劌回答說:“這是小恩小惠,不能遍及百姓,百姓是不會跟從您的。”莊公說:“祭祀用的牛羊、玉帛之類,我不敢虛報,壹定對神誠實。”曹劌回答說:“這是小信用,還不能使神信任您,神是不會保佑您的。”莊公說:“對於大大小小的訴訟案件,我雖不能壹壹明察,壹定誠心誠意來處理。”曹劌回答說:“這是忠於職守的壹種表現,可以憑這個條件打壹仗。作戰時請讓我跟從您去。”魯莊公和曹劌同乘壹輛戰車,在長勺和齊軍作戰。壹開始,魯莊公就要擊鼓進軍。曹劌說:“還不行。”齊軍擊鼓三次後,曹劌說:“可以擊鼓進軍了。”齊軍被打得大敗。魯莊公就要下令驅車追擊齊軍,曹劌說:“還不行。”曹劌下車看了看地上齊軍戰車輾過的痕跡,又登上車前的橫木遠望齊軍撤退的情況,說:“可以追擊了。”於是追擊齊軍。
戰勝以後,魯莊公問取勝的原因。曹劌回答說:“打仗是靠勇氣的,第壹次擊崐鼓,能夠振作士兵的勇氣,第二次擊鼓,士兵的勇氣就減弱了,第三次擊鼓後士兵的勇氣就消耗完了。他們的勇氣已經完了,我們的勇氣正旺盛,所以戰勝了他們。但大國難以捉摸,恐怕有埋伏,我看到他們戰車的車輪痕跡很亂,望見他們的軍旗也已經倒下了,所以下令追擊他們。”(陳必祥)
註釋
(1)十年:魯莊公十年(公元前684年)。(2)齊師:齊國的軍隊。齊,在今山東省中部。我,指魯國。魯,在今山東西南部。《左傳》傳為魯國史官而作,故稱魯國為“我”。(3)公:魯莊公。(4)曹劌(guì貴):魯國人。(5)肉食者:吃肉的人,指居高位,得厚祿的人。間(jiàn件):參與。(6)何以戰:即“以何戰”,憑什麽作戰。(7)衣食所安:衣食這類養生的東西。(8)專:獨自亨有。(9)人:這裏指壹些臣子。(10)徧:同“遍”,遍及,普遍。(11)犧牲玉帛:古代祭祀用的祭品。犧牲,指豬、牛、羊等。玉帛,玉石、絲織品。加:虛誇,這裏是說以少報多。(12)孚(fú浮):誠信感人。(13)福:作動詞,賜福,保佑。(14)獄:訴訟案件。(15)長勺:魯國地名,在今山東曲阜縣北。(16)鼓:作動詞,擊鼓進軍。(17)馳:驅車(追趕)。(18)轍(zhé哲):車輪滾過地面留下的痕跡。(19)軾:古代車廂前邊的橫木,供乘車人扶手用。(20)盈:充沛,旺盛。
宮之奇諫假道
《左傳》
題解僖公五年(公元前655)晉國向虞國借道攻打虢國,是要趁虞國的不備而壹舉兩得,即先吃掉虢國,再消滅虞國。具有遠見卓識的虞國大夫宮之奇,早就看清了晉國的野心。他力諫虞公,有力地駁斥了虞公對宗族關系和神權的迷信,指出存亡在人不在神,應該實行德政,民不和則神不享。可是虞公不聽,最終落得了被活捉的可悲下場。
文章開頭只用“晉侯復假道於虞以伐虢”壹句點明事件的起因及背景,接著便通過人物對話來揭示主題。語言簡潔有力,多用比喻句和反問句。如用“輔車相依,唇亡齒寒”比喻虞晉的利害關系,十分貼切、生動,很有說服力。
晉侯復假道於虞以伐虢(1)。
宮之奇諫曰:“虢,虞之表也(2)。虢亡,虞必從之。晉不可啟(3),寇不可翫(4)。壹之謂甚,其可再乎(5)?諺所謂‘輔車相依,唇亡齒寒’者(6),其虞、虢之謂也。”
公曰:“晉,吾宗也(7),豈害我哉?”對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8)。大伯不從,是以不嗣(9)。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10),為文王卿士,勛在王室,藏於盟府(11)。將虢是滅(12),何愛於虞!且虞能親於桓、莊乎,其愛之也(13)?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不唯逼乎(14)?親以寵逼,猶尚害之,況以國乎?”(15)
公曰:“吾享祀豐絜,神必據我(16)。”對曰:“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17)。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18)。’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19)。’又曰:‘民不易物,惟德馨物(20)。’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馮依(21),將在德矣。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神其吐之乎?”(22)
弗聽,許晉使。宮之奇以其族行(23),曰:“虞不臘矣(24)。在此行也,晉不更舉矣。”(25)
冬,十二月丙子朔(26),晉滅虢,虢公醜奔京師(27)。師還,館於虞(28),遂襲虞,滅之。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從媵秦穆姬(29)。而修虞祀,且歸其職貢於王,故書曰:“晉人執虞公(30)。”罪虞,言易也。
——選自《十三經註疏》本《左傳》
晉侯又向虞國借路去攻打虢國。
宮之奇勸阻虞公說:“虢國,是虞國的圍,虢國滅亡了,虞國也壹定跟著滅亡。晉國的這種貪心不能讓它開個頭。這支侵略別人的軍隊不可輕視。壹次借路已經過分了,怎麽可以有第二次呢?俗話說‘面頰和牙床骨互相依著,嘴唇沒了,牙齒就會寒冷’,就如同虞、虢兩國互相依存的關系啊。”
虞公說:“晉國,與我國同宗,難道會加害我們嗎?”宮之奇回答說:“泰伯、虞
仲是大王的長子和次子,泰伯不聽從父命,因此不讓他繼承王位。虢仲、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是文王的執掌國政的大臣,在王室中有功勞,因功受封的典策還藏在盟府中。現在虢國都要滅掉,對虞國還愛什麽呢?再說晉獻公愛虞,能比桓莊之族更親密嗎?桓、莊這兩個家族有什麽罪過?可晉獻公把他們殺害了,還不是因為近親對自己有威脅,才這樣做的嗎?近親的勢力威脅到自己,還要加害於他們,更何況對壹個國家呢?”
虞公說:“我的祭品豐盛清潔,神必然保佑我。”宮子奇回答說:“我聽說,鬼神不是隨便親近某人的,而是依從有德行的人。所以《周書》裏說:‘上天對於人沒有親疏不同,只是有德的人上天才保佑他。’又說:‘黍稷不算芳香,只有美德才芳香。’又說:‘人們拿來祭祀的東西都是相同的,但是只有有德行的人的祭品,才是真正的祭品。’如此看來,沒有德行,百姓就不和,神靈也就不享用了。神靈所憑依的,就在於德行了。如果晉國消滅虞國,崇尚德行,以芳香的祭品奉獻給神靈,神靈難道會吐出來嗎?”
虞公不聽從宮之奇的勸阻,答應了晉國使者借路的要求。宮之奇帶著全族的人離開了虞國。他說:“虞國的滅亡,不要等到歲終祭祀的時候了。晉國只需這壹次行動,不必再出兵了。”
冬天十二月初壹那天,晉滅掉虢囯,虢公醜逃到東周的都城。晉軍回師途中安營駐紮在虞國,乘機突然發動進攻,滅掉了虞國,捉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把井伯作為秦穆姬的陪嫁隨從。然而仍繼續祭祀虞國的祖先,並且把虞國的貢物仍歸於周天子。所以《春秋》中記載說“晉國人捉住了虞公。”這是歸罪於虞公,並且說事情進行得很容易。(陳必祥)
註釋
(1)晉:國名,在今山西省翼城縣東。晉侯:晉獻公。復假道:又借路。僖公二年晉曾向虞借道伐虢,今又借道,故用“復”。虞:國名,姬姓。周文王封予古公亶父之子虞仲後代的侯國,在今山西省平陸縣東北。虢(guó國):國名,姬姓。周文王封其弟仲於今陜西寶雞東,號西虢,後為秦所滅。本文所說的是北虢,北虢是虢仲的別支,在今山西平陸。虞在晉南,虢在虞南。(2)表:外表,這裏指屏障、藩籬。(3)啟:啟發,這裏指啟發晉的貪心。(4)寇:凡兵作亂於內為亂,於外為寇。翫(wán完):即“玩”,這裏是輕視、玩忽的意思。(5)其:反詰語氣詞,難道。(6)輔:面頰。車:牙床骨。(7)宗:同姓,同壹宗族。晉、虞、虢都是姬姓的諸侯國,都同壹祖先。(8)大(tài)伯、虞仲:周始祖大王的長子和次子。昭:古代宗廟制度,始祖的神位居中,其下則左昭右穆。昭位之子在穆位,穆位之子在昭位。昭穆相承,所以又說昭生穆,穆生昭。大伯、虞仲、王季俱為大王之子,都是大王之昭。(9)不從:指不從父命。嗣:繼承(王位)。大伯知道大王要傳位給他的小弟弟王季,便和虞仲壹起出走。宮子奇認為大伯沒繼承王位是不從父命的結果。(10)虢仲、虢叔:虢的開國祖,王季的次子和三子,文王的弟弟。王季於周為昭,昭生穆,故虢仲、虢叔為王季之穆。(11)卿士:執掌國政的大臣。盟府:主持盟誓、典策的宮府。(12)將虢是滅:將滅虢。將,意同“要”。是,復指提前的賓語“虢”。(13)桓莊:桓叔與莊伯,這裏指桓莊之族。莊伯是桓叔之子,桓叔是獻公的曾祖,莊伯是獻公的祖父。晉獻公曾盡殺桓叔、莊伯的後代。其:豈能,哪裏能。之:指虞。(14)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莊公25年晉獻公盡誅同族群公子。以為戮:把他們當作殺戮的對象。唯:因為。逼(bì斃):通“逼”,這裏有威脅的意思。(15)親:指獻公與桓莊之族的血統關系。寵:在尊位,指桓、莊之族的高位。況以國乎:此句承上文,因此省略了“以國”下的“逼”字。(16)享祀:祭祀。絜(jié吉):同“潔”。據我:依從我,即保佑我。(17)實:同“是”復指提前的賓語。(18)皇:大。輔:輔佐,這裏指保佑。所引《周書》已亡佚,這兩句引見偽古文《尚書》,下同。(19)黍:黃黏米;稷(jì寄):不黏的黍子,黍稷這裏泛指五谷。馨(xīn心):濃郁的香氣。(20)易物:改變祭品。繄(yì億):句中語氣詞。(21)馮:同“憑”。(22)明德:使德明。馨香:指黍稷。其:語氣詞,加強反問。吐:指不食所祭之物。(23)以:介詞,表率領。以其族行:指率領全族離開虞。(24)臘:歲終祭祀。這裏用作動詞,指舉行臘祭。(25)此句以下有刪節。(26)丙子:十二月初壹正逢幹支的丙子。朔:每月初壹日。(27)醜:虢公名。京師:東周都城。今河南洛陽。(28)館:為賓客們設的住處。這裏用作動詞,駐紮的意思。(29)媵(yìng映):陪嫁的奴隸。秦穆姬:晉獻公女,嫁秦穆公。(30)書:指《春秋》經文。
子魚論戰
《左傳》
題解公元前638年,宋、楚兩國為爭奪中原霸權,在泓水邊發生戰爭。當時鄭國親近楚國,宋襄公為了削弱楚國,出兵攻打鄭國。楚國出兵攻宋救鄭,就爆發了這次戰爭。當時的形勢是楚強宋弱。戰爭開始時,形勢對宋軍有利,可宋襄公死抱住所謂君子“不乘人之危”的迂腐教條不放,拒絕接受子魚的正確意見,以致貽誤戰機,慘遭失敗。子魚的觀點和宋襄公的迂執形成鮮明對比。子魚,宋襄公同父異母兄目夷的字。他主張抓住戰機,攻其不備,先發制人,徹底消滅敵人的有生力量,這樣才能奪取戰爭的勝利。
文章前半部分敘述戰爭經過及宋襄公慘敗的結局,後半部分寫子魚駁斥宋襄公的迂腐論調:總的先說“君未知戰”,後分駁“不以阻隘”、“不鼓不成列”,再駁“不禽二毛”、“不重傷”,最後指出正確的做法。寥寥數語,正面反面的議論都說得十分透辟。
宋公及楚人戰於泓(1)。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2)。司馬曰(3):“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4),宋師敗績。公傷股(5),門官殲焉(6)。
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7),不禽二毛(8)。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寡人雖亡國之余(9),不鼓不成列(10)。”
子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11),隘而不列(12),天贊我也(13)。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且今之勍者,皆我敵也。雖及胡耇(14),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15)!明恥教戰,求殺敵也。傷未及死,如何勿重?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16)。三軍以利用也(17),金鼓以聲氣也(18)。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誌,鼓儳可也(19)。”
——選自《十三經註疏》本《左傳》
宋襄公與楚軍在泓水作戰。宋軍已擺好了陣勢,楚軍還沒有全部渡過泓水。擔任司馬的子魚對宋襄公說:“對方人多而我們人少,趁著他們還沒有全部渡過泓水,請您下令進攻他們。”宋襄公說:“不行。”楚國的軍隊已經全部渡過泓水還沒有擺好陣勢,子魚又建議宋襄公下令進攻。宋襄公還是回答說:“不行。”等楚軍擺好了陣勢以後,宋軍才去進攻楚軍,結果宋軍大敗。宋襄公大腿受了傷,他的護衛官也被殺死了。
宋國人都責備宋襄公。宋襄公說:“有道德的人在戰鬥中,只要敵人已經負傷就不再去殺傷他,也不俘虜頭發斑白的敵人。古時候指揮戰鬥,是不憑借地勢險要的。我雖然是已經亡了國的商朝的後代,卻不去進攻沒有擺好陣勢的敵人。”
子魚說:“您不懂得作戰的道理。強大的敵人因地形不利而沒有擺好陣勢,那是老天父幫助我們。敵人在地形上受困而向他們發動進攻,不也可以嗎?還怕不能取勝!當前的具有很強戰鬥力的人,都是我們的敵人。即使是年紀很老的,能抓得到就該俘虜他,對於頭發花白的人又有什麽值得憐惜的呢?使士兵明什麽是恥辱來鼓舞鬥誌,奮勇作戰,為的是消滅敵人。敵人受了傷,還沒有死,為什麽不能再去殺傷他們呢?不忍心再去殺傷他們,就等於沒有殺傷他們;憐憫年紀老的敵人,就等於屈服於敵人。軍隊憑著有利的戰機來進行戰鬥,鳴金擊鼓是用來助長聲勢、鼓舞士氣的。既然軍隊作戰要抓住有利的戰機,那末敵人處於困境時,正好可以利用。既然聲勢壯大,充分鼓舞起士兵鬥誌,那麽,攻擊未成列的敵人,當然是可以的。”(陳必祥)
註釋
(1)宋公:宋襄公,名茲父。泓:泓水,在今河南省柘(zhè這)城縣西。(2)既:盡。濟:渡過。(3)司馬:統帥軍隊的高級長官,此指子魚。(4)陳:同“陣”,這裏作動詞,即擺好陣勢。(5)股:大腿。(6)門官:國君的衛士。(7)重(chóng從)再次。(8)禽:通“擒”。二毛:頭發斑白的人。(9)寡人:國君自稱。亡國之余:亡國者的後代。宋襄公是商朝的後代,商亡於周。(10)鼓:擊鼓(進軍)。(11)勍(qíng情)敵:強敵。勍:強而有力。(12)隘:這裏作動詞,處在險隘之地。(13)贊:助。(14)胡耈(gǒu茍):很老的人。(15)何有於二毛:即“於二毛有何(愛)。”(16)服:向敵人屈服。(17)三軍崐:春秋時,諸侯大國有三軍,即上軍,中軍,下軍。這裏泛指軍隊。用:施用,這裏指作戰。(18)金鼓:古時作戰,擊鼓進兵,鳴金收兵。金:金屬響器。聲氣:振作士氣。(19)儳(chán讒):不整齊,此指不成陣勢的軍隊。
燭之武退秦師
《左傳》
題解本篇見於《左傳》僖公三十年(前630)。在僖公二十八年發生的城濮(在今河南陳留縣)之戰中,晉文公戰勝楚國,建立了霸業。僖公二十九年,晉、周、魯、宋、齊、陳、蔡、秦在翟泉(在今河南洛陽)會盟,晉國在會上“謀伐鄭”。僖公三十年,晉國和秦國合兵圍鄭。圍鄭對秦國沒有什麽好處,鄭國大夫燭之武看到這點,所以向秦穆公說明利害關系,勸秦穆公退兵,然鄭、秦結盟,讓秦國在鄭國駐軍,秦穆公因此退兵,晉文公也只得撤退,壹場戰爭被瓦解了。
本篇以對話著名。有鄭文公與燭之武的對話,有燭之武與秦穆公的對話。燭之武對鄭文公的話裏有話;對秦穆公說的話,完全看到了秦、晉間的矛盾,看到圍鄭對秦、晉的利害關系,所以能打動秦穆公。最後寫子犯請擊秦軍,晉文公不同意,這裏預伏後來的秦晉肴之戰。
九月甲午(1),晉侯、秦伯圍鄭(2),以其無禮於晉(3),且貳於楚也(4)。晉軍函陵(5),秦軍晉南(6)。
佚之狐言於鄭伯曰(7):“國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公從之。辭曰:“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然鄭亡,子亦有不利焉。”許之。
夜縋而出。見秦伯曰:“秦晉圍鄭,鄭既知亡矣。若亡鄭而有益於君,敢以煩執事(8)。越國以鄙遠(9),君知其難也,焉用亡鄭以陪鄰(10)?鄰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鄭以為東道主(11),行者之往來(12),***其乏困(13),君亦無所害。且君嘗為晉君賜矣,許君焦、瑕(14),朝濟而夕設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晉厭之有(15)?既東封鄭(16),又欲肆其西封;若不缺秦(17),將焉取之?缺秦以利晉,唯君圖之!”
秦伯說(18),與鄭人盟。使杞子、逢孫、揚孫戍之(19),乃還。子犯請擊之(20)。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21)。因人之力而敝之(22),不仁;失其所與(23),不知;以亂易整,不武(24)。吾其還也。”亦去之。
——選自《十三經註疏》本《左傳》
九月甲午日,晉侯和秦伯合兵圍困鄭國,因為鄭伯曾經對待晉侯沒有禮貌,並且懷有二心親近楚國。晉國軍隊駐紮在函陵,秦國軍隊駐紮在汜水南面。
佚之狐對鄭伯說:“國勢危急了!倘派燭之武去見秦君,秦兵壹定退去。”鄭伯聽從了他的話。燭之武推辭道:“我的壯年,還不及人;現在老了,不能做什麽了!”鄭伯說:“我不能及早重用您;現在碰到急難來求您,這是我的過錯。然而鄭國滅亡了,對您也有不利!”燭之武答應去。
在夜裏用繩子捆住身子從城上掛下去。見秦伯說:“秦晉合兵圍困鄭國,鄭國已經知道要亡了!倘使滅掉鄭國對您有好處,我怎麽敢用這件事來煩勞您。越過晉國把遠處的鄭國作為秦國的邊界,您知道它的困難;怎麽能用滅掉鄭國來加強鄰國?鄰國實力的加強,即您實力的削弱。倘使放棄進攻鄭國,作為您東路上的主人,您的外交使者的來往,鄭國可以供給他們資糧館舍,對您沒什麽害處。況且您曾經對晉惠公施恩了;晉惠公應允把焦、瑕兩城給您,可是他早上渡過黃河,晚上就在那裏構築防禦工事,這是您所知道的。晉國怎麽會滿足呢?已經要把鄭國作為她東面的疆界,又要擴展它西面的疆界;倘使不來損害*
秦國,還會到哪兒去擴展呢?損害秦國來使晉國得到好處,只請您仔細考慮吧!”
秦伯聽了高興,跟鄭國人結盟。派杞子、逢孫、揚孫在鄭國駐防,才回去。子犯請求發兵攻打秦軍,晉文公說:“不行!不是這個人的力量我到不了今天。依靠人家的力量反過來傷害人家,不仁慈;失掉了自己的同盟國,不明智;用戰亂來改變出兵時的整肅,是不武,我還是應該回去。”也離開了鄭國。(周振甫)
註釋
(1)甲午:古代用幹支記日,具體日期已無考。(2)晉侯、秦伯:晉文公和秦穆公。(3)無禮於晉:晉文公未即位前,曾流亡到鄭國,鄭文公不以禮相待。(4)貳於楚:對晉有二心而親近楚。(5)函陵:在今河南新鄭縣。(6)氾(fàn範)南:汜水南面,在今河南中牟縣南。(7)佚之狐:鄭大夫。鄭伯:鄭文公。(8)執事:辦事人,借辦事人代指秦君,是對崐君的敬稱。(9)越國:秦在晉西,秦到鄭國,要越過晉國。鄙遠:以距離遠的鄭國作為秦國的邊境。鄙,邊境,這裏作動詞用。(10)陪,增加。句意為,滅了鄭國,鄭國的土地只能歸晉。(11)東道主:東方路上的主人。(12)行者:外交使者。(13)***:同供。乏困:乏,指缺乏資糧;困,指困頓需要休息。(14)焦、瑕:晉國城邑,在今河南陜縣。(15)厭,同饜,滿足。(16)封:疆界,作動詞用。(17)缺:侵略。(18)說:同悅。(19)杞子、逢孫、揚孫:都是秦大夫。(20)子犯:晉國大夫。(21)微:非。(22)因:依靠。敝:傷害。(23)所與:猶同盟國。(24)武:武定禍亂。見《書·大禹謨》“乃武乃文”傳。
邵工諫厲王弭謗
《國語》
題解我國古代歷史家在記述歷史事件時,有尚實錄、寓褒貶的優良傳統。他們往往忠於歷史真實,並從那些孤立甚至偶然的事件中,去挖掘帶有普遍性、規律性的東西,以供後代統治者借鑒。《國語》這篇文章記載了周厲王被逐的過程。他執政時,由於殘暴無道,遭到人們的譴責,然而他非但不思改弦易轍,反而采取高壓手段堵塞輿論的批評。結果,人民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舉起反叛的旗幟,把他從國君的寶座上拉了下來。它告訴人們壹條真理:“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用今天的話說,如果統治者濫施暴政,且又堵塞言路,終將自食其果。全篇文字簡潔,敘述有條有理,邏輯性強,很有說服力。
厲王虐(1),國人謗王(2)。邵公告曰(3):“民不堪命矣(4)!”王怒,得衛巫(5),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喜,告邵公曰:“吾能弭謗矣(6),乃不敢言。”邵公曰:“是障之也(7)。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為川者決之使導(8),為民者宣之使言(9)。故天子聽政(10),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11),瞽獻曲(12),史獻書(13),師箴(14),瞍賦(15),曚誦(16),百工諫(17),庶人傳語(18),近臣盡規,親戚補察(19),瞽、史教誨,耆、艾修之(20),而後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21)。民之有口,猶土之有山川也,財用於是乎出;猶其原隰之有衍沃也(22),衣食於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敗於是乎興(23)。行善而備敗,其所以阜財用衣食者也(24)。夫民慮之於心而宣之於口(25),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26)?”
王不聽,於是國人莫敢出言(27)。三年(28),乃流王於彘(29)。
選自上海古籍出版社標點本《國語》
周厲王殘暴無道,老百姓紛紛責罵他。邵穆公對厲王說:“老百姓已不堪忍受暴虐的政令啦!”厲王聽了勃然大怒,找到壹個衛國的巫者,派他暗中監視敢
於指責自己的人,壹經巫者告密,就橫加殺戮。於是人們都不敢隨便說話,在路上相遇,也只能以眼神表達內心的憤恨。
周厲王頗為得意,告訴邵公說:“我能制止毀謗啦,老百姓再也不敢吭聲了。”邵公回答說:“妳這樣做只能堵住人們的嘴。可是防範老百姓的嘴,比防備河水泛濫更不易。河道因堵塞而造成決口,就會傷害很多人。倘使堵住老百姓的口,後果也將如此。因而治水者只能排除壅塞而加以疏通,治民者只能善於開導而讓人說話。所以君王處理政事,讓三公九卿以至各級官吏進獻諷喻詩,樂師進獻民間樂曲,史官進獻有借鑒意義的史籍,少師誦讀箴言,無眸子的盲人吟詠詩篇,有眸子的盲人誦讀諷諫之言,掌管營建事務的百工紛紛進諫,平民則將自己的意見轉達給君王,近侍之臣盡規勸之責,君王的內親外戚都能補其過失,察其是非,樂師和史官以歌曲、史籍加以諄諄教導,年長的師傅再進壹步修飾整理,然後由君王斟酌取舍,付之實施,這樣,國家的政事得以實行而不背理。老百姓有口,就象大地有高山河流壹樣,社會的物資財富全靠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