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時期出現了“謚葬”壹詞,是殯葬業的負責人。後來逐漸發展成壹個組織。據五代王人禹《玉堂閑話》記載,這類民間行會成員被稱為“謚葬行人”。
雖然長期從事有生命危險的工作,但中國古代封建思想極重。從堯舜時代開始,賤民或奴隸對屍體進行檢驗,並向官員報告情況,相當於古代法醫學的雛形。在古代,遺書都是由地位低下的賤民持有,很可能是屍葬、棺宰之家。他們的後代被禁止參加科舉考試,因此成為很多人嘲笑和嘲諷的對象。
擴展數據:
宋慈,宋代人,中國古代傑出的法醫學家,被稱為“法醫學之父”。曾任廣東、湖南等地監獄官,以實地考察為主。公元1247年,《冤獄集》共五卷,是中國第壹部系統的法醫學專著,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它在國內外廣泛傳播,為醫學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
宋詞在法醫學理論和實踐中表現出的是壹種唯物主義傾向。在對屍體的具體檢查中,也就是對死者的死因診斷,技術性很強,對活人的診斷也有壹定的難度。不僅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還要有深厚的醫學藥學基礎,掌握許多科學知識和方法。
宋詞,儒家出身,沒有醫學等相關科學知識。為了彌補這壹不足,他壹方面刻苦鉆研醫學著作,應用相關的生理、病理、藥理、毒理知識和診斷方法,考察傷亡現實;另壹方面,要認真總結前人的經驗,防止“失獄情況”和“定檢錯誤”
在多年的檢驗實踐中,我們不遺余力地使檢驗方法多樣化和科學化。從流傳至今的《補救集》壹書來看,其中所包含的檢驗方法之多樣、之全面、之準確,都是前所未有的。這也是書中最精彩、最高科技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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