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宣城。緊。開元戶八萬七千二百三十壹。鄉壹百六十七。元和戶五萬七千三百五十。鄉壹百九十五。今為宣歙觀察使理所。
管州三:宣州,歙州,池州。縣二十。都管戶九萬壹千七百六。
禹貢揚州之域。春秋時屬楚。秦為鄣郡。漢武帝改為丹陽郡,領縣十七,理宛陵,即今理是也。漢有銅官,輿地誌雲:“宛陵縣銅山者,漢采銅所理也。”
順帝立宣城郡,東晉或理蕪湖,或理姑熟,或理赭圻。隋開皇九年平陳,改郡為宣州,移於今理。武德二年置總管府,七年為宣城郡,乾元元年復為宣州。州理城,周封楚子熊繹於此,漢丹陽郡亦理此城,俗傳晉桓彜所築。
州境:西北至上都取和,滁路三千壹十裏,取潤州路三千七十裏。西北至東都取和、滁路二千壹百五十裏。正北微東至潤州四百裏。正北微西和州二百五十裏。西南至池州三百四十裏。正南微西逾嶺至歙州三百八十裏。西渡江至廬州六百四十裏。
貢、賦:開元貢:白?布。自貞元後,常貢之外,別進五色線毯及綾綺等珍物,與淮南、兩浙相比。
管縣十:宣城,南陵,涇,當塗,溧陽,溧水,寧國,廣德,太平,旌德。
宣城縣,望。郭下。本漢宛陵縣,屬丹陽郡,後漢順帝置,至晉屬宣城郡,隋自宛陵移於今理。
敬亭山,州北十二裏。即謝眺賦詩之所。
青弋水,州西九十九裏。
南陵縣,望。東至州壹百裏。本漢春谷縣地,梁於此置南陵縣,仍於縣理置南陵郡。隋平陳廢郡,縣屬宣州。
鵲頭鎮,在縣西壹百壹十裏。即春秋時楚伐吳,敗於鵲岸是也。沿流八十裏,有鵲尾洲,吳時屯兵處。
得國山,在縣西壹百壹十裏。出銅,供梅根監。
梅根監,在縣西壹百三十五裏。梅根監並宛陵監,每歲***鑄錢五萬貫。
銅井山,在縣西南八十五同銅。
戰鳥山,在縣西北壹百二十裏,臨大江。本名孤圻山,昔桓溫於赭圻討賊,屯兵山下,夜中眾鳥鳴,賊謂官軍已至,壹時驚潰,因以為名。
春?故城,在縣西壹百五十裏。
赭圻故城,在縣西北壹百三十裏。西監大江。吳所置赭圻屯處也,晉哀帝時,桓溫領揚州牧,入朝參政,自荊州還至赭圻,詔止之,遂城赭圻鎮焉。後城被火災,乃移鎮姑熟。
涇縣,緊。東北至州壹百五裏。本漢舊縣,因涇水以為名,屬丹陽郡。晉屬宣城郡。武德七年,於此置猷州,八年廢,以縣屬宣州。
陵陽山,在縣西南壹百三十裏。陵陽子明得仙處。
微領山,在縣東南二百五十裏。涇水所出也。
蓋山,在縣西南八十裏。下有舒姑泉,昔舒氏女化為魚於此泉,聞弦歌聲,則有雙鯉湧出。原本“西南”下有“二百”二字。
當塗縣,緊。東南至州壹百九十三裏。本漢丹陽縣地,其當塗縣本屬九江郡,漢為侯國。左傳“禹會諸侯於塗山”,註雲“在壽春東北”,以塗山為邑,故以名焉。晉武帝太康初分丹陽置於湖縣,成帝時以江北之當塗縣流入過江在於湖者,僑立為當塗縣,屬淮南郡。隋大業十年廢於湖縣,以當塗屬宣州。
牛渚山,在縣北三十五裏。山突出江中,謂之牛渚圻,津渡處也。始皇二十七年,東巡會稽,道由丹陽至錢塘,即從此渡也。晉左衛將軍謝尚鎮於此。溫嶠至牛渚,燃犀照諸靈怪,亦在於此。
博望山,在縣西三十五裏,與和州對岸。江西岸曰梁山,在溧陽縣南七十裏。
兩山相望如門,俗謂之天門山。山上皆有?月城,宋車騎將軍王玄謨所築,於此屯兵捍禦。
赤金山,在縣北壹十裏。出好銅與金類,淮南子、食貨誌所謂丹陽銅也。
九井山,在縣南壹十裏。殷仲文九日從桓溫登九井賦詩,即此山也。
龍山,在縣東南十二裏。桓溫嘗與僚佐,九月九日登此山宴集。
丹陽湖,在縣東南七十九裏。周回三百余裏,與溧水分湖為界。
蕪湖水,在縣西南八十裏。源出丹陽湖,西北流入於大江。漢末湖側亦嘗置蕪湖縣,吳將陸遜、晉謝尚、王敦皆嘗鎮此。
姑熟水,在縣南二裏。縣名因此。
慈湖,在縣北六十五裏。吳將卞融於此屯兵。晉成帝鹹和二年,陶侃與蘇峻戰於慈湖。侯景之亂,兵至慈湖,梁人聞之大恐。
采石戍,在縣西北三十五裏。西接烏江,北連建業,城在牛渚山上,與和州橫江渡相對,隋師伐陳,賀若弼從此渡。隋平陳置鎮,貞觀初改鎮為戍。
溧陽縣,緊。西南至州二百四十裏。本漢舊縣,屬丹陽郡,以在溧水之陽為名。吳時置屯田於此。隋屬蔣州,今潤州上元縣西石頭城,是蔣州理也。又屬潤州,大業二年屬宣州。
平陵山,在縣南十八裏。晉成帝時,李完圍韓晃於此山,斬之。山高四十丈。
溧水,在縣南六裏。
溧水縣,上。南至州二百二十五裏。本漢溧陽縣地,隋開皇十壹年宇文述割溧陽之西、丹陽之東置。
中山,在縣東南壹十五裏。出兔毫,為筆精妙。
丹陽湖,在縣西南二十八裏。與當塗縣分中流為界。
固城湖,在縣南壹百裏。周回九十裏,多蒲魚之利。
寧國縣,上。西北至州壹百壹十裏。本後漢末分宛陵南鄉置,屬丹陽郡。晉屬宣城郡。其後武德中廢,天寶三年復置。
五湖水,在縣東北四裏。
廣德縣,緊。西至州壹百六十五裏。後漢分故障縣置,屬丹陽郡。宋為經安縣,隋仁壽三年屬湖州,大業二年移於今理,屬宜州。至德二年,改為廣德。
桐?水,在縣西五十裏。春秋“楚子期伐吳,至桐?”,是也。
太平縣,上。東北至州二百八十裏。本涇縣地,天寶四年,宣城郡太守李和上奏,割涇縣西南十四鄉置。
黃山,在縣西南四十裏。上有泉水,泉側多黃連。
旌德縣,上。北至州二百三十裏。本太平之地,以縣界闊遠,永泰初土賊王方據險作叛,詔討平之,奏分太平置旌德縣。
資料來源:《元和郡縣圖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