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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管理需要註意哪些事項?

檔案管理需要註意哪些事項?

學術界對檔案的定義還沒有統壹。壹般來說,檔案是指人們在各種社會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形式的原始記錄。以下是我在檔案管理中需要註意的。歡迎分享。

壹.檔案的移交

1,檔案交接首先檔案管理人員要把檔案室的檔案整理好,建立檔案交接表。

2.交接人和接收人應逐壹核對檔案,然後在檔案交接表上簽字。

3.接收人應熟悉檔案室所有文件的分布情況。

二、文件的移交

1.歸檔材料:歸檔材料較少時,歸檔人員應填寫檔案交接記錄,登記時間、文件名、數量等相關信息。數量較大時,不僅要填寫檔案交接記錄,還要向檔案管理人員提供交接檔案的詳細目錄(紙質版和電子版)。

2.檔案員對檔案進行確認,經雙方核實認可後,交接雙方簽字確認。

3.檔案員根據歸檔資料的類別進行歸檔,並建立書面和電子文件目錄。

4.各類檔案應按其類別和用途分別歸檔,整理出書面和電子目錄,便於管理和查閱。

5.歸檔的文件材料應當完整、齊全、準確。熱敏紙傳真和字跡易(或嚴重)褪色的文件(用圓珠筆和鉛筆書寫)應附有復印件。

6.平時合同交接的時候是6月5438+05,每個月30號交接。

三、日常管理

1.借閱者應填寫檔案借閱登記表,註明借閱檔案的名稱、借閱原因和歸還期限。

2.經總經理批準後,方可借閱。

3.借閱文件副本的內容僅用於本次借閱所涉及的目的,不得用於其他目的。

4.借閱者應妥善保管檔案,註意安全保密,嚴禁私自復印、畫卷、劃頁、塗改、汙損。

5、文件返回:

1)檔案員應及時督促檔案借閱者按時歸還檔案,歸還時嚴格驗收,確保檔案完好。

2)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原件當天退回。

6.定期保持檔案整潔通風,做好防潮、防腐、防蟲、防火、防塵、防曬工作。

擴充:檔案管理條例

壹、局機關檔案工作組織

成立局工作考核小組,由辦公室、辦公室、行署、財務計劃處相關人員組成。

該局檔案工作機構為現局綜合檔案室,檔案室對該局檔案實行綜合管理。其日常工作受辦公室領導,業務受國家省貨幣檔案局監督和指導。

二、綜合檔案館的職責

1.根據上級檔案工作的規定,組織具體實施工作。

2.制定本局檔案工作計劃和工作制度。

3 .負責組織文件的年度歸檔和整理。

4 .統壹管理局機關各種類別和載體的檔案,做好收集、整理、鑒定、保管、統計、利用和匯編工作。

5.按規定將應進館的檔案移交貨幣檔案館,接受局直屬單位的檔案。

6 .負責收集與本局業務相關的信息。

7.處理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檔案工作。

8.配合相關處室開展業務,對基層單位的檔案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三、綜合檔案管理的範圍

局機關和黨政軍工青團體形成的文件檔案、基建檔案(含房改檔案)、設備檔案、聲像檔案、已故人員檔案(人事部門成立三年後移交)全部由檔案室管理。人事檔案由人事部門管理。業務檔案由各業務部門按歸檔要求收集、整理、裝訂成冊、目錄編號,交綜合檔案室管理。

四。文件和材料的歸檔

1.本局工作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件材料(包括文字、圖表、照片、錄像和各種專業文件),必須及時歸檔,以保存本局的歷史風貌。

2.存檔的基本要求

(1)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準確反映本局工作活動的真實歷史面貌;

(2)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歸檔,應符合歸檔的原則和要求。

3歸檔時間

(1)黨政軍工團文件及各業務處室業務檔案的歸檔工作應於次年第二季度完成。

(2)基建文件材料的歸檔應與基建工程施工同時進行,並在工程竣工驗收後三個月內移交檔案館。

(3)設備文件資料應在設備開箱時進行檢查登記,並在設備安裝、調試或投入使用三個月後移交檔案室。

(4)會計檔案經財務部門整理歸檔後,按1,2000年7月實施的會計法,由行政部門保管壹年後移交綜合檔案室。

(5)已故幹部職工的檔案,按市委組織部(XXXX)6號文件的規定,在幹部職工死亡後向檔案室移交。

(6)聲像檔案應在其形成後壹個月內歸檔。所有存檔的照片(包括圖片)和錄音帶必須有文字說明(包括時間、地點、內容(職務)、拍攝者(記錄者)姓名,錄像帶還應有解說詞)。

4.歸檔份數,黨政文件壹般歸檔兩份,壹份隨文稿歸檔保存,壹份歸檔匯編。其他類別的文件,壹般是壹個文件,比較重要的可以增加文件的數量。

動詞 (verb的縮寫)檔案管理

1.局裏所有的檔案都是壹個全宗,全宗裏都有檔案,按類別分類。根據同級和上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編制分類方案,編制類別和編號的方法應便於保管和使用。

2.建立健全檔案工作的各項制度,把檔案工作納入政府工作人員和業務活動的計劃,把基建工作納入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和崗位責任制。

六、加強檔案保護,改善檔案保管條件,定期檢查檔案保管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並及時采取措施保護檔案安全。

1.根據國家和同級檔案行政管理機關的規定,擬定檔案保管期限表,為歸檔和檔案鑒定提供依據。

2 .檔案鑒定工作,由局辦公室牽頭組織有關業務處室組成鑒定小組,對鑒定意見負責。

3.銷毀已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必須登記造冊,經分管局領導批準,指定兩人監督銷毀,並在銷毀清單上簽字。

4.檔案的移交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永久和長期的檔案應向貨幣檔案館移交並辦理好移交手續。

七、建立檔案統計制度,檔案的收集和清除應進行登記,並按上級要求,報送檔案工作統計資料。

八、檔案的利用。積極配合政府工作中心的任務,及時利用好檔案,根據利用需要編制檢索工具和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