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兵稱號有很多種。
刀為百兵之帥(百兵之膽),劍為百兵之君,槍為百兵之王,棍為百兵之祖。
不過其中只有百兵之王是槍這種說法是有古籍出處的。
程沖鬥說:“槍乃藝中之王,以其各器難敵也”,“世人尊槍為藝中之王,蓋亦以長技無逾此”。
《手臂錄》中寫道:“槍為諸器之王,以諸器遇槍立敗也。降槍勢所以破棍,左右插花勢所以破牌镋,對打法破劍、破叉、破鏟、破雙刀、破短刀,勾撲法破鞭、破鐧,虛串破大刀、破戟。人惟不見真槍,故迷心於諸器。壹得真槍,視諸器直兒戲也。不知者曰:血戰利短器。夫敵在二丈內,非血戰乎?真槍手手殺人,敵未有能至壹丈內者,短器何所用之?唯劫營巷戰,宜用刀鞭棒耳。至於弓弩鳥銃之發,必在二十步外,牌盾可禦,大炮不能命中,付諸天數。二者雖更長於槍,而非所畏也。”
《手臂錄》中提到了槍面對各種兵器都有破解方法,以致可以出現“諸器遇槍立敗”的情況。
現代有壹項兵擊運動。參與者穿著護具使用各種兵器對打。長槍總是能取得非常巨大的優勢,在兵擊圈勝率極高。因為它兼具了壹寸長壹寸強的特性,卻又不失靈活。甚至連只練過壹個月長槍的兵擊新手都能在兵擊單挑中擊敗練了多年刀劍的老手。日本同樣有“劍道三倍段,長槍九倍段”的說法(日本刀劍不分)。
兵擊時,單刀進槍總是九死壹生。
可以發現,許多在古籍中使用其他兵器的武將,在正史中也是用的槍。例如在《隋唐演義》中使用雙鐧的秦瓊,在《舊唐書》中被記載的是“躍馬負槍而進”,將太宗命令刺殺的驍將銳卒刺於萬眾之中。其實在中國古代,鞭鐧錘這類鈍器壹般是單手用的副武器,像李元霸其實就是《隋唐演義》的虛構人物了。
在《三國演義》中使用方天畫戟的呂布在正史中的武器其實是長矛。他在《漢末英雄記》中被記載的是“汜、布乃獨***對戰,布以矛刺中汜。”?在《後漢書》中則被記載:“布應聲持矛刺卓,趣兵斬之。”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
正史中程咬金也是用的槊。
壹些人可能會說,矛和槊也不是槍啊。其實唐朝官方典籍《唐六典》和明朝重要兵書《武備誌》都將槍作為對矛槊的統稱。例如,《武備誌》說:“歷考諸說則矛槊矟皆槍之類也。”也就是說,長矛和被許多人認為是馬戰神器的槊其實都是槍的壹種。
除此之外,其他的百兵之稱號基本找不到古籍出處,屬於民間流傳。
十八般武藝有將刀放在首位的做法,導致壹些人誤認為刀是十八般武藝之首。正確的解釋其實是,十八般武藝分九長九短,刀為“九短之首”,槍為“九長之首” 。而且這個“十八般武藝”的說法是近代戲臺出現的,是戲臺上的說法,不大適合用於討論實戰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