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述職責,自治區新聞出版廣電局設20個內設機構。
(壹)辦公室。
督查、督辦本局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事項的貫徹落實;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信息、會務、值班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新聞發布、保密、信訪、建議提案辦理、政務信息化和機關財務等工作;監管、指導系統內網站及信息系統安全工作;指導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二)政策法制處(改革辦公室)。
負責起草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及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草案;
承擔規範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的調研及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執法監督等工作;負責普法工作和涉外法律事務;擬訂全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重大改革措施,指導、協調推進有關體制機制改革工作。
(三)公***服務處。
擬訂全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基本公***服務政策和保障標準,協調推進基本公***服務均等化和城鄉壹體化發展;組織、協調、實施重大公益工程,對老少邊窮地區進行扶助,指導監督相關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承擔對口支援、救災、扶貧及新農村建設等方面工作。
(四)綜合處(行政審批辦公室)。
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擬訂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承辦相關行政許可事項;負責政務中心新聞出版廣電窗口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新聞出版廣電部門行政審批工作。
(五)宣傳管理處。
承擔全區廣播電視宣傳和播出的指導、監管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性廣播電視宣傳活動;指導、監管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動畫片的制作與播出;具體指導廣西人民廣播電臺(廣西對外廣播電臺)、廣西電視臺的重大宣傳工作。
(六)新聞報刊處。
承擔全區報紙(報社)、期刊(期刊社)、連續性內部資料性(報刊型)出版物(編印單位)出版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國內報刊社設在我區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報紙、期刊內容的審讀和輿情分析工作;負責全區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發放和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重大新聞違法活動。
(七)電影電視劇管理處。
承擔全區電影電視劇制作、發行、放映單位和業務的監督管理;組織對電影(含電影動畫片、電影紀錄片)、國產電視劇、引進電視劇和對外合拍電視劇(含動畫片)的內容進行審查;指導、協調全區性重大電影活動和公益電影放映活動;指導城鄉電影院建設、電影技術應用工作;負責對國外人員參與制作國產電視劇進行審查。
(八)出版管理處(古籍整理出版規劃辦公室)。
承擔全區圖書、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和出版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及圖書型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內容和質量進行監管;組織指導重要文件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出版工作;組織對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的審讀審聽審看工作;承擔書號、版號及出版物條碼管理工作;承擔全區古籍整理出版規劃的組織協調工作;查處或組織查處圖書、音像、電子出版單位的違規行為。
(九)傳媒機構管理處。
承擔全區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制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電視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監督管理全區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境外廣播電視節目的引進和播出及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查處或組織查處上述業務的違規行為。
(十)印刷復制處。
承擔全區印刷、復制單位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印刷復制行業標準的監督實施,承擔印刷復制品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重要文件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印制,指導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負責區內只讀類光盤設備投產驗收工作職責;推動印刷業轉型升級及新興印刷業發展。
(十壹)網絡視聽節目管理處。
承擔全區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廣播電視視頻點播、公***視聽載體播放廣播影視節目內容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工作。
(十二)發行管理處。
承擔全區出版物發行單位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重要文件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發行工作,負責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批發、零售、出租、放映活動的監管;推動發行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負責全民閱讀活動的相關工作。
(十三)數字出版處。
承擔全區數字出版內容、產業和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對網絡文學、網絡書刊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監督管理;對網絡遊戲的網上出版進行前置審核報批。
(十四)反非法和違禁出版物處(自治區“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
擬訂“掃黃打非”工作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掃黃打非”工作,組織、協調查處、督辦非法和違禁出版傳播活動的大案要案;指導全區非法出版物的鑒定工作;承擔自治區“掃黃打非”工作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五)版權管理處。
承擔自治區人民政府享有著作權作品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對作品的著作權登記和法定許可使用進行管理;負責著作權涉外管理的有關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領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協調全區版權產業建設與發展,指導版權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版權產業群建設;組織推進軟件正版化工作。
(十六)科技處。
擬訂全區新聞出版及印刷業、廣播影視及視聽類新媒體科技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開展全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的科技創新工作;擬訂全區廣播影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推進三網融合;負責廣播影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負責廣播影視質量技術監督、監測和計量檢測工作。
(十七)規劃財務處。
負責擬訂全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預決算、內部審計工作和各類專項資金監管;負責基本建設項目及資金規劃安排、政府采購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全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統計工作。
(十八)對外合作處。
承擔加強國際傳播能力建設的組織實施工作,協調推動全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走出去”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的對外及港澳臺交流與合作;承辦政府間文化協定中有關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項目在我區的執行工作;指導國(境)外出版物、廣播電視節目來桂展銷展播和進口的管理工作,組織、推動出版物、廣播影視節目出國(境)展銷展播和出口。
(十九)人事處。
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擬訂全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職(執)業資格管理和職業技能鑒定以及職稱評審等有關工作。
(二十)保衛處。
擬訂全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有關安全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和廣播電視設施安全保護工作;指導、管理局機關和廣西人民廣播電臺(廣西對外廣播電臺)、廣西電視臺等重點單位和核心機密、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駐邕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