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3月,人民文學出版社在北京成立,屬文化部領導。馮雪峰任社長兼總編輯,蔣天佐任副社長,聶紺弩、周立波、張天翼、曹靖華、馮至任副總編輯。由文化部藝術局編審處和三聯書店總管理處調來部分人員組成基本幹部隊伍,建立了現代文學、古典文學、外國文學等編輯部和總編輯室、經理部、辦公室。5月,開始出書,第壹本書為《平原烈火》。
1952年7月,上海魯迅著作編刊社遷京並入,建立魯迅著作編輯室,專門從事整理和註釋魯迅著作,準備出版註釋本《魯迅全集》。
1953年2月,時代出版社撤銷,部分俄文編輯人員調入。3月,古典文學編輯部的民間文學部分並入北京大學文學研究所。6月,為配合世界和平理事會建議的世界文化名人紀念活動,出版線裝本《楚辭集註》。此項配合世界文化名人紀念活動的出書工作,後每年進行,至1961年止。11月,為擴大出書範圍,開始以副牌“作家出版社”名義出書,第壹本書為《三國演義》。隨後又出版《紅樓夢》。12月,開始以“藝術出版社”副牌出書,第壹本書《演員小叢書》中的《安德烈也夫》。開始出版《中國民間文學叢書》。
1954年10月,建立五編室,專門從事文學古籍的整理重印和影印工作。出版總署並入文化部,該部增設出版局。歸文化部局領導。
1956年,藝術出版社分出。
1957年,文學古籍刊行社停止業務。
1958年1月,社址遷至朝陽門內大街320號,即今166號。編輯部分成十個組,另設生產部、辦公室及美術組、資料組和組聯組。2月,原通俗出版社通俗文藝編輯室劃歸本社,成為壹個編輯組。原寶文堂印刷廠並入。因該廠只有排版業務,故更名為排版所。8月,作家出版社分出,由作家協會領導。樓適夷和部分幹部調到作家出版社。為適應作家出版社分出,再次調整機構:編輯部分為六組,其中第壹編輯組專門從事選拔新創作的工作。9月,開始自辦發行。由新華書店北京發行所調來部分職工,建立發行科,直接與全國各地書店聯系。
1959年,成立編譯室。
1960年,11月文化部決定,作家出版社、中國戲劇出版社並入,“仍為文化部的直屬出版社”。“人民文學出版社再業務上並受作協和劇協指導。”12月,人民文學出版社、作家出版社、中國戲劇出版社三社合並。
1963年,4月上海文藝出版社並入。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開始。編輯出版業務基本停止。
1970年,8月原音樂出版社撤消並入,成立音樂組。12月,人民文學出版社上海分社與本社正式分開,恢復舊制。年未出書。
1971年,恢復出版工作,歸國務院出版口(後更名為出版局)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