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失姓名的情況壹般有幾類:
第壹類是在民間口頭流傳的故事,但是書籍報紙沒有記載。
第二類是書籍(壹般古籍)中本來是有記載作者的真實姓名的,但是由於年代久遠,這些書籍遺失或破損了,無法考證真正的作者到底是誰,於是采用“佚名”這個詞匯;
第三類是文章涉及壹些敏感的問題,作者不好使用自己的真名,用“佚名”相當於不使用真名。
望采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