夬是分決的意思。
古籍解釋:
《廣韻》《集韻》《韻會》古邁切《正韻》古壞切,?音噲。《說文》分決也。《易·說卦》兌上乾下夬。《彖傳》夬,決也。剛決柔也。
又《集韻》古穴切,音玦。所以闓弦者。通作叏。《正字通》字匯,叏見子集又部,此重出,應刪。按《說文》叏從又,入又部,但今經文夬從大,宜入大部,只可刪又部叏字訓註。
夬卷三又部分決也。從又,象決形。古賣切〖註〗徐鍇曰:“,物也。丨,所以決之。”
擴展資料:
夬kuài,這是壹個指事字。甲骨文和金文的“夬”字,乃是在手(又)的大拇指部位增添壹個圓圈,以此強調射箭時拇指上所套的板指。秦簡古文將這壹圓圈移在手(又)形之上,中間的壹豎仍表示大拇指。
小篆為了與“史”我國古代張弓時用右手的大拇指勾弦,將食指,中指壓住拇指。西方人張弓則用右手的食指,中指,無名指壹同彎過來勾住弦。所以,中國人用以保護大拇指的指套—-板指(韘)。
乃以細草葦固定在右手的大拇指上。《說文·韋部》:“韘,射玦也,所以勾縣弦,以象骨,韋系著右巨指。”將“夬”的圓圈斷裂。改為“刀”形,經由隸變,楷書將其簡省為“夬”。
夬的構形源自射箭時戴在右手大拇指上,用以鉤弦的板指。板指能起到保護手指,使之不被弓弦勒傷的作用。因而,“夬”的本義為板指。由於“夬”在很早時候已成為構字偏旁,“”的本義由後起的轉註字“夬”專壹承擔。
作為組字構件的“夬”活躍在諸多漢字中。例如“決”(本是決的俗體,今正體作決)字以水夬會意,表示大水沖開堤岸後決口而出。再如“抉”,以手夬會意,表示將大拇指撅斷的意思、剔出之義。表示環形有缺口的佩玉;“快”表示懸掛之心的釋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