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篆,是在秦始皇統壹中國後(前221年),推行“書同文,車同軌”,統壹度量衡的政策,由丞相李斯負責,在秦國原來使用的大篆籀文的基礎上,進行簡化,取消其他的六國文字,創制了統壹文字的漢字書寫形式。壹直在中國流行到西漢末年(約公元8年),才逐漸被隸書所取代。但由於其字體優美,始終被書法家所青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