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所說的文獻,主要指有歷史意義的比較主要的書面材料,廣義的文獻定義就成了記錄有知識的壹切載體。依據國際定義文獻乃是壹切情報的載體。
1、隨著社會的發展,"文獻"的概念已發生了巨大變化。除了泛指古籍外,近人把具有歷史價值的古跡、古物、模型、碑石、繪畫等,統稱為"歷史文獻"。1984年中華人民***和國國家標準《文獻著錄總則》關於"文獻"的定義是:"文獻:記錄有知識的壹切載體。"在這壹定義中,有兩個關鍵詞:"知識"是文獻的核心內容,"載體"是知識賴以保存的物質外殼,即可供記錄知識的某些人工固態附著物。也就是說,除書籍、期刊等出版物外,凡載有文字的甲骨、金石、簡帛、拓本、圖譜乃至縮微膠片、視盤、聲像資料等等,皆屬文獻的範疇。
2、數千年來,我國先人創造出豐富而燦爛的各類文化碩果,主要是錄存於浩如煙海的古代圖書典籍之中,這些就是古典文獻。而其中與某壹學科直接相關的圖書資料,就是該學科的文獻。古典文獻學的基本任務,是繼承古代校讎學家的方法、經驗和成就,運用歷史唯物主義和辨證唯物主義的觀點與方法,發掘、搜集、整理、研究這些文獻,去偽存真,考鏡源流,使之為各個學科、各個層次的專業工作者所了解、掌握和利用,並在此基礎上創造新的科學文化,進而為全人類作出貢獻。
[wén xiàn]?
文獻
(詞語釋義)
通過壹定的方法和手段、運用壹定的意義表達和記錄體系記錄在壹定載體的有歷史價值和研究價值的知識。所謂文獻,文,是文本記載,獻,就是口頭相傳的。
文獻的基本要素是:
有歷史價值和研究價值的知識;
壹定的載體;
壹定的方法和手段;
壹定的意義表達和記錄體系。
人們通常所理解文獻是指圖書、期刊、典章所記錄知識的總和。文獻是記錄、積累、傳播和繼承知識的最有效手段,是人類社會活動中獲取情報的最基本、最主要的來源,也是交流傳播情報的最基本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