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安部[1995]91號文件,公民的籍貫應為其祖父出生時的居住地(戶籍所在地);如祖父去世,填寫祖父去世時戶口所在地;如祖父未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填寫祖父應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公民登記籍貫後,如果其祖父遷移戶籍,籍貫不變。
填充方法
在填寫籍貫時,只需要具體到縣(市)即可,不需要細化省/自治區/直轄市+區/縣。壹般地區:省/自治區/直轄市/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縣/縣/區+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省級和縣級、鎮級行政區劃中間不寫地級區劃(地級市)名稱。對比現在的行政區劃和祖上長期居住的地方。
比如張三之前的戶口在四川,出生地在湖北,祖籍(曾祖父及以上)在湖南。現在他的戶口從四川遷到了北京。確切地說,他的籍貫是湖南。常用XXX人,其中XXX指某人的籍貫,而不是他的戶籍所在地。比如“湖南人”是指某人的籍貫是湖南,而不是某人的戶籍地是湖南。
在填寫籍貫時,只需要具體到縣(市)即可,不需要細化省/自治區/直轄市+區/縣。比如重慶市黔江區正陽街200號只需要填寫:重慶黔江。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籍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