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頒布的各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有關政策規定,外語能力水平作為參評專業技術資格的壹項條件,相關規定如下:1、參評專業技術資格應通過外語相應級別考試,職稱外語***分A、B、C三個級別。A級適用於高教、科研、衛生、工程、農業系列申報副高級以上,其它系列申報正高級,申報高級國際商務師的人員。B級適用於高教、科研、衛生、工程、農業系列申報中級及其它未列系列申報副高級的人員。C級適用於其它未列系列中級和有外語要求的助理級申報人員。
全國規定十類可免考或放寬外語成績要求的人員:1.具有國家認定的相應留學經歷的。2.申報副高級職稱時職稱外語考試成績達到要求,申報正高級職稱需再次參加同壹級別考試的。3.出版過外文專著、譯著或以其他方式證明具備較高外語水平,並經壹定程序確認的。4.經審核確認,能力業績突出、在本行業該地區作出重要貢獻的。5.在鄉鎮以下基層單位(經省級政府人事部門批準,可放寬至縣級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6.在地市以下單位,長期在野外從事農業、林業、水利、采礦、測繪、勘探、鐵路施工、公路施工等專業技術工作的。7.年齡較大並長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8.從事具有中國特色、民族傳統的臨床中醫藥、民族醫藥、工藝美術、古籍整理、歷史時期考古等專業技術工作的。9.取得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並從事本專業工作,申報職稱有第二外語要求的。10.申報各系列初級職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