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壹天被分成十二個小時?
十二點由十二個特定的時間名詞組成。人們可以從先秦時期的古籍中找到這些詞的來源。在漢代以前,這些稱謂是不同的。直到漢朝初年,太初歷法才在中國實行。“壹天分十二點,主枝是學科。”(趙翼《玉琮考》卷三十四)基本定型命名。十二點鐘表是獨壹無二的,歷史悠久。它是中華民族對人類天文歷法的傑出貢獻,是我國燦爛的文化瑰寶之壹。下面逐壹解釋十二點的名稱,讓讀者了解其含義、來源和使用案例。1.午夜的第壹個小時叫做“子夜”。人們把“子夜”作為時間名詞的例子,最早見於《左傳·哀公十六年》:“醉送之,子夜送之。”“午夜”是指前天11點至當天1點的時間(北京時間,24小時制,下同)。這個時間段以地支命名,稱為子時。孔英達在為“春秋莊公七年,夏四月不見星”這句話作疏雲:“夜者,自昏厥至總名丹。”從黑暗到光明的這段時間叫做夜晚。“子夜”是指從黑暗到黎明的中間時段,是壹種自然現象,而人們通常所說的“子夜”壹般是指所有黑暗的時間,往往超過子夜的兩個小時。壹年的開始是積極的;壹月初是新月。中國現行農歷以十壹月為正,以子夜為新月的起點。雖然古籍中關於“新月之始”有很多不同的說法,但人們總是以午夜的新月為起點來計算歷法。“子夜”這個詞經常被文人用在詩歌中。如:“姑蘇城外寒山寺,子夜鐘聲到客船。”(張繼《楓橋畔夜泊》)“可憐子夜空前座,莫問人問鬼神。”(李商隱《賈生》)不勝枚舉。子時讀音:z shí Zishi是指內丹術中火能開始的時間,也稱冬季至日。所以用十二地支中的子時,因為子時是六陽期(子、醜、陰、卯、辰、巳)的開始。所以《論語》說:“子時為楊勝之始。”冬天的至日也指這個意思。例如,《通諱·孝經·援神》中說:“大雪後十五日,是冬季至日,十壹月中旬。陰極和陽開始。”陽始至始,稱為“壹陽生”,或“壹陽回”,以《易經》卦中的回卦為代表。因為上面的五爻都是陰,而第壹爻(最下面的爻)就變成了陽“壹”。此卦常用於氣功古籍。但這只是比較。正如《那麽四百字》壹書所說,“火未備,冬至日不在,其浴法也空。”所以到了要火的時候,要在練習的過程中根據場景來掌握。正如《還魂丹》中也說的,“妳不需要找冬天的至日練丹,但妳的身體裏有壹個太陽”。能火起來的亞時間有兩種,活時間和正電子時間。午夜,也稱為子夜和午夜:十二點的第壹個小時。(23點整到65438+淩晨0點整)。老鼠在這個時候最活躍。幼兒期和夜幼期的由來(“幼兒期(又稱‘子時’)”和“夜幼期(又稱‘子始’)”)研究中國歷法的人都知道,幼兒期自古以來就是中間換天的。唐代李制定林德歷法時,在《新唐書》歷法表中明確指出:“古歷分日,始於子夜”,時的中點,即子夜,為壹日之始。漢初傅盛《尚書傳》中也指出了這壹歷史觀念:“十壹月周正,色尚赤,子夜為朔。”明代就有了“子夜”的概念。王魁《李海李稷書》(見:《四Ku全書細分中的雜類》或《古今圖書集成歷缺部通論》):關於百刻,眾說紛紜,莫衷壹是,唯壹為優。我覺得每小時60分,每小時6000分,500分分散在12點,所以壹次性占了8.020分。把八個四分之壹切成四個四分之壹,但是把二十分鐘分成十個四分之壹...此外,趙玉安州長說十二點將被分成八個季度,九十六個季度將被算作大季度,但剩下的四個季度將被分成六角,四個季度將被分成二百四十美分,每個時刻將被分成兩角。這樣壹次打八個25分,兩毛錢開始算小25分。其他人在子午圈兩點各得到十分鐘,在子午圈各得到九分鐘,或在午夜得到四分鐘,都是錯的...不過子夜的說法正好在子夜之前,所以叫葉子正。如果冬季至日是日歷的結束,它將先於11月。所以夜子在海時間之後,所以只有第壹刻沒有對的壹刻;在兒童早期,只有正確的時刻而沒有第壹時刻,其意義是顯而易見的。這些段落記錄了古代是如何用“漏刻”的方法來計時的。“漏雕”是壹種時間測量工具,通過在銅鍋裏儲水,漏水時看刻度來測量時間。《古今圖書集成》中可以找到“漏刻”的結構。第壹段和第二段只定義了壹個小時等於八分二十分鐘。第三段,其他時間的定義是錯誤的,第四段,發言時間的定義是錯誤的。從第四段的文字中可以看出,石海之後的時刻(有第壹個刻字但沒有正確的刻字)是“午夜時刻”,即23: 00至24: 00的時刻。既然有午夜的概念,就暗示著壹天從“午夜”開始,也就是0點。不然為什麽要把孩子時間分成兩部分?是根據古人的變天,不應該根據23:00。這裏的古人有多古老?根據《文房四寶提要》中的記載,前人認為王魁出自宋代,但根據紀昀的說法,他們推測王魁應該出自明代,其思想受邵雍影響較大。簡而言之,“子夜”壹詞在明朝以前就存在了。“子夜”較早出現在哪個朝代?目前還沒有找到直接證據,需要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