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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會有“流氓”這個詞?它從哪裏來?

“流氓”這個詞對人們來說並不陌生,但如果要研究它的本質,就很難理解為什麽。即使檢索到壹些詞典,也不太好找。有些字典沒有收錄這個,有些收錄了,但解釋不詳。因此,研究流氓文化,首先要對流氓的定義進行認真的探究。

從字典的定義來看,流氓的定義大致如下:壹是指無固定住所的流浪人員。二是指所謂野蠻人。如《漢語大詞典》解釋:“今天,擾亂社會秩序和安寧,專門從事不良行為的人,也叫流氓,和流氓是壹樣的。”(《漢語大詞典》第19卷,中國學研究所出版,第205頁)從這兩種解釋來看,它們的第壹層含義是詞源的解釋,屬於廣義的概念;第二層含義屬於社會學的解釋,屬於狹義的定義。羅主編的《漢語大詞典》對“流氓”壹詞的解釋是:壹是最初指無業人員,後指除了作惡以外什麽也不幹的人。二是指展示淫穢的手段,不守規矩,邋遢的行為(《漢語大詞典》第五冊,1263頁,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0版)。再比如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的《現代漢語詞典》,解釋為:“(1)原指遊民,後指無所事事但作惡多端的人。(2)指有放任、懈怠、使用淫穢手段等不良行為的人。”(現代漢語詞典,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商務印書館,1996版)從上述詞典中的解釋來看,基本上是從兩個方面來解釋的:壹是指職業方面的“無業”;第二,在行為上,就是“不務正業,做臟事,作惡多端。”

以上只是來自部分詞典的解釋,還有其他來自文獻的解釋。大致情況如下:馬克思、恩格斯在早期著作《生產黨宣言》中揭示了“流氓”壹詞。在書中,“流氓無產階級”壹詞已有如下解釋:“流氓無產階級是舊社會最底層的消極腐敗的壹部分。他們有時被無產階級革命卷入運動,但由於他們的整個生活條件,他們更願意被收買,做反動活動。”(《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262、254頁)《生產者黨宣言》也認為,中世紀被反動派稱贊的流氓是勇敢的、無情的,以“懶惰”作為其相應的補充(《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6544頁)馬、恩對這個階級的認識集中在社會地位、社會階級、行為特征三個方面,即“舊社會最低階級”,即這是對流氓無產者基本素質的深刻揭示。馬、恩對“流氓無產階級”性質的揭示有其深刻的階級特征,他們更關註這個社會階層的政治特征,這是獨壹無二的。後來,《大英百科全書》引入“流氓無產階級”這壹概念時,是以《生產黨宣言》為依據的。

1931年,魯迅在上海東亞文同書院做題為《流氓與文學》的演講時,曾這樣定義“流氓”二字:“流氓等於流氓加壯漢,再加三百個背書。引起流氓行為的大概有兩點:壹是孔子,也就是儒家思想;壹個是墨子的弟子,也就是夏。這兩個東西本來也很好,但是思想墮落了,就漸漸成了‘流氓’。”(引自1992 65438+10月16的文學報)文章中的“流氓”、“壯士”、“三百代言”等詞匯都是日語詞匯,即流氓、無賴、潑皮的意思。這裏用的日語詞匯,大概和日本早期發表這篇文章有關。但除了“三百代言”這個稱呼,其他諸如“流氓兒子”、“壯士”等稱呼在中國自古就有,也被解讀為流氓。

此外,在《流氓之變》壹書中,萬艷·邵原對“流氓”的定義是:流氓“是愚昧無知、脫離古代社會最基本的生產資料——田地,因而沒有正當營生可以依靠的社會底層成員;作為流氓,“劉”二字的含義還可以包含或引申出往不好的方向進化、放縱成弊的內容。總之,‘流氓’壹詞大致可以定義為:指不務生產,在社會上遊蕩,基本行為特征是背離傳統道德文化,破壞社會秩序的不良分子。”(萬艷袁紹:無賴之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版)

從上面的定義中,不難看出“流氓”壹詞包含了三層含義:第壹,從職業的角度來說,基本上就是無業或者無所事事。這些人大多是“二流子,日本叫二流子,北京叫土豪,杭州叫光棍,揚州叫青皮。”(胡祖德:上海諺語新詞典)這是胡祖德對流氓的定義。從胡的這壹層意思中,我們不難看出,流氓在他心目中最突出的特征就是“無產無業”。後來,徐克在寫《清谷倉鈔票》壹書時引用了上述說法,即“這種鈔票隨處可見。首都叫混混,杭州叫光棍,揚州叫青皮。雖然名字不同,但其實是壹樣的。”(徐克:《大清紙幣·方言·上海話》)書中還說:“上海的流氓也是地棍。總的來說,各個戴在城中橫行,互相聯合,互相聯系,至少有八千人。平日裏,他們沒有職業,專門遊蕩,給人設陷阱。今天,我試著抓住他們中的壹個,問‘妳有什麽事?’然後妳必須咕噥著說,‘白相。’如果說“白臉”這個詞是唯壹的職業。”(徐克:《清稗鈔·棍招·滬地棍》)那麽什麽是“白相”呢?用魯迅先生的話來說:“上海的所謂‘白相’,如果改成普通話,那就得‘戲’了;至於‘吃白米飯’,恐怕還是用文言文翻譯成‘無所事事,以流浪為生’,外國人能更清楚。”(魯迅:《吃白飯》《魯迅全集》第三卷)從以上材料中,我們不難看出他們有壹個共同點,就是都肯定流氓無業,無所事事。

據清政府同治二年(1863)公文記載,在蘇家,因“洋人逆放煙花,屢炸大營,白繼文先帶二百余流氓洋人入蘇賊。雖然我軍還能抵抗,但總要想辦法切斷它的支援,才能控制住賊。即李鴻章命英法美領事表明,禁止各國難民偷入土匪。”從上下文的意思來看,這裏所指的流氓和各國的“難民”基本相同。“記錄”不僅

是關於蘇家的,所以這份文件可能是地方官員向上級提交的呈文,而這份文件說的是關於上海的,可能也屬於上海話。

與此同時,天津有壹位學者,名叫梅承東。他曾在壹首詩中用流氓這個詞:“清晨走在市場上,看見流氓,我的衣服都變了。”胖的人預計不會生育,長的人看起來很矮。有婦女抱著年幼的孩子,草牌子求人家買。邊哭邊講路邊,我聽到的語言很可怕:‘文安縣古莊,溺稻蟹;逃到關東,幾輛小車;子紀轉世,避免被漢奸拐走;在這饑荒之年,流離失所的情況是悲慘的。”(張濤:與《吉尼斯雜記》卷中詩的種種善意)從梅承東的詩的含義來看,流氓僅指流放者或流浪者。

從以上信息來看,流氓原本指的是流浪漢,這是毋庸置疑的。但由於流浪人員沒有產業,不工作,四處流浪,有時為了謀生,難免會采取壹些不擇手段的方式搶奪生活必需品。這種行為的實施,自然會衍生出“無為”的內涵。

第二,從行為特征上看,流氓具有作惡、擾亂社會秩序的特征。作惡、擾亂社會秩序是原始意義上流氓罪定義的延伸,這個意義上的“流氓”是比前壹個更晚的。這種流氓行為在清代的大量史料中都有出現。如黃士泉曾說:“租界無業人員聚在壹起不顯擺,出了事就叫‘拆’,也叫‘流氓’。”(黃石泉:《松南夢錄》卷壹)徐克除了上面說的認為流氓是流浪漢之外,還認為流氓是流浪漢中的惡人,如“掃白黨”,與流氓壹樣,旨在引誘富婆騙取財物。女人擦白方,女流氓還專門引誘男人騙取財物。用非法行為和恐嚇的手段拆小費,也叫勒索財物,所有流氓都習慣以此為職業。“再如,清末生活在上海的貢生秦榮光,曾以短詩的形式描寫流氓的行為特征,其中寫道:“以賭為生,劫火止黨橫行;我的風俗總是明朝失傳,轉移到官方。”“六十年來更不堪,流氓勇武松南;三戰三變,俗利囂張。”(秦榮光:《上海縣祠風俗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