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宣傳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負責起草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及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草案。制訂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擬訂全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扶助老少邊窮地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建設和發展。負責擬訂全區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擬訂全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產業發展規劃,制定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依法負責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統計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全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機構和業務以及出版物、廣播影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對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全區新聞記者證的管理。
(六)負責對全區互聯網出版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等數字出版內容和活動進行監管。負責監管網絡視聽節目、公***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影視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七)負責推進全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與科技融合,依法擬訂全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及應急廣播建設。負責指導、協調全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八)負責全區印刷復制行業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全區出版物的進口管理和廣播影視節目的進口、收錄管理,協調推動全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走出去”工作。負責全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負責全區著作權管理和公***服務,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盜版案件。加強軟件正版化管理。
(十壹)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大案要案,承擔自治區“掃黃打非”工作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二)領導廣西人民廣播電臺(廣西對外廣播電臺)、廣西電視臺,對其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十三)承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