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著《紅樓夢》是我國古典小說中壹部反對道學八股,批判封建統治,揭露階級鬥爭的形象歷史,也是壹部生動的、封建社會的百科全書。在大量發行此書時,應該采用反儒教反封建的曹雪芹原著,還是采用經儒家信徒高鶚所刪除竄改的本子?這不僅是壹個學術性的版本問題,而是壹個思想路線的問題。
在文化大革命以前的壹九五七年,人民文學出版社就采用了被高鶚改得最厲害的“程乙本”為大量重印發行的底本。這個本子是胡這所收藏, 因此他把它吹捧為“最好”的本子。
本文根據接近曹雪芹原著的乾隆抄本(主要是用北大藏七十八回脂硯齋評本,簡稱脂京本),對照“程乙本”(主要用壹九五七年人民文學出版社橫排本)列舉高鶚刪並、竄改、歪曲、增添的大量例子,證明他是怎樣改變原著內容,為封建統治階級服務,以達到其為正在沒落的封建統治加以鞏固的目的。
本文分兩部分:第壹部分揭露高鴉在前八十回中的刪改,初步列舉為十二種。第二部分揭露後四十回中高鶚刪改“程甲本”的內容和有關的問題,包括其中可能有雪芹原著殘稿被刪改的問題。
前八十回中的被刪改問題
現在流行的《紅樓夢》有兩種本子:八十回本和百二十回本。前者是乾隆五十七年壬子(1792)以前流行的壹種抄本, 比較接近曹雪芹原著,當時稱為《石頭記》,上面有或多或少的脂硯齋評語,壹般稱為“脂評本”。後者是經過高鶚幾次刪改,並續作了後四十回,湊成壹百二十回的《紅樓夢》。這個本子由程偉元用活字排印兩次:第壹次在乾隆五十六年辛亥(1791),壹般稱為“程甲本”,第二次在下壹年,壹般稱為“程乙本”。程甲本改動原文較少,程乙本則把曹雪芹原著改得很多。現在通行的百二十回本《紅樓夢》是壹九五七年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根據程乙本加以校訂的本子。壹九七三年人民文學出版社“第十次印刷”出版的四卷直排本,壹九七四年重印的橫排本,其正文仍是壹九五七年采用的程乙本。
至於前八十回的脂評《石頭記》,現在有壹九五五年文學古籍刊行社影印的七十八回抄本《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和壹九七五年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的重印本。另有最近影印的有戚蓼生(1732—1792)序的清末有正書局大字本《石頭記》。前者所缺第六十四、六十七兩回,則用別的舊鈔本補抄配足。後者曾於壹九五八年排印,作為《紅樓夢八十回校本》。另有壹個十六回殘本的脂評《石頭記》,壹九七五年上海人民出版社也有影印本。
經高鶚續寫、編輯和程偉元排印發行的百二十回本《紅樓夢》,對於這部偉大作品的推廣流行,曾起過壹定作用。但是由於當時的政治原因,他們曾大量刪改曹雪芹原作前八十回的內容;高鶚續作的後四十回中,也竄改了曹雪芹原來為後半部定的設計,乃至完全改變雪芹殘存原稿中的壹些故事。他們這種竄改,以前的廣大讀者,除了極少數藏有舊鈔本《石頭記》者外,是根本不知道的;只是在近數十年中,壹些前八十回的脂評舊鈔本《石頭記》和這些鈔本中的評語陸續出現以後,才逐漸為讀者所知。高鶚刪改的目的,是要減少雪芹原著中對封建統治的批判和對孔孟之道的蔑視,並從而歪曲書中正面人物的形象和思想。在後四十回中,高鶚使正在崩潰的封建統治大家族免於滅亡,用“沐皇恩”“延世澤”的故事大舉復辟。在程甲、程乙兩本中,程乙本的竄改和歪曲更加厲害、更加露骨,也即是在客觀上更加合乎封建統治者的需要,並為後來的資產階級所利用。所以,早在壹九二壹年胡適寫《〈紅樓夢〉考證》時,他明明知道“‘程甲本’為外間各種《紅樓夢》版本的底本”,卻硬要說“乙本遠勝於甲本”。他明明知道戚序本是“乾隆時無數轉輾傳抄本之中幸而保存的壹種”,則當然是時代更早,更接近曹著原本;但他硬要說“可見已是很晚的抄本”,“決不是原本”,“國初抄本’四個字自然是大錯的”〔1〕。因此,當時亞東圖書館已排印了程甲本,他以學閥的權勢,迫使亞東老板汪原放,重排他收藏的程乙本。本來,在解放以後重印這部反封建反儒教的偉大作品,前八十回理應采用接近原著的抄本(例如北大藏本)為底本。但胡適雖然已跑了,而他的影響卻還在。在有關《紅樓夢》的許多問題上,仍有人對胡適佩服得五體投地,唯命是聽〔2〕。因此以前的出版機構,把胡適舊藏的程乙本作為重印《紅樓夢》的底本,大量翻印普及,使曹雪芹原著中反封建反儒教的思想,盡量在讀者之中減少到最低限度。在“四人幫”控制全國宣傳機構時期,他們號稱批孔反儒,但在翻印《紅樓夢》時所用本子,仍是高鶚竄改的尊孔崇儒的“程乙本”,以致直到最近幾年,除了少數研究《紅樓夢》的專家和收藏家外,壹般讀者所能見到的,也還是這個離曹著原書最遠的、胡適舊藏的那個寶貝的“程乙本”的翻版!
下面列舉在程乙本中高鶚竄改、刪除、歪曲、增益雪芹原著的證例,即用壹九五七年人民文學出版社橫排本《紅樓夢》,對照壹九五五年文學古籍刊行社影印本《脂硯齋重評石頭記》。至於後四十回中文字和情節的改動,則用程甲、程乙兩種本子互相對勘。程乙即據上述橫排本,程甲則用道光十二年壬辰(1832)王希廉(雪香)評本(因王本以程甲為底本)。
高鶚對於前八十回原著內容的竄改,據初步考察,約可列舉下述十二種:
(壹)竄改本書政治性的主題思想;
(二)刪改原著中反儒教、反封建的故事;
(三)醜化或歪曲書中正面人物的形象與品格;
(四)美化反面人物或減輕其罪惡;
(五)把原著文字改成不通;
(六)把原著的典故改錯;
(七)妄改原著人物名字;
(八)改換關鍵文字,掩蓋書中故事背景;
(九)因不懂方言而妄改原著;
(十)刪去有關文化知識的材料;
(十壹)刪去原著中作者的“臺詞”;
(十二)為復辟封建家族而刪改原著情節。
這十二種竄改也不是互相孤立的。有時初看僅僅是文字的修飾或書中次要人物名字的改動,看來無關緊要,卻可以牽動前後故事的結構脈絡,或改變重要思想內容。為了論述方便計,姑且列為上述十二項。其中因刪改而牽涉到原著重要意義之處,則隨文解說。
壹、 竄改本書政治性的主題思想
曹雪芹著《紅樓夢》,本來有他的政治性和社會性的意義。這壹點在第壹回
我查過了是10次,今年剛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