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慎編纂的《說文解字》成書於東漢永元十二年(公元100年)。該書收詞9353個,是我國第壹部以偏旁部首排列的字典模式。解釋每個字的方法是:先解釋每個字,再解釋形狀,最後解釋聲音。根據“六書”:象形、指示、領悟、形聲字、註音、音譯、借用,對字形進行解釋。象形文字:壹種根據物體的形象來描寫文字的造字方法。比如太陽是圓的太陽,月亮是上弦月。許慎、韓:“其二,象形字,象形字,皆畫成物,日月亦同。”指事物:因為沒有具體的形象,所以用象征性的符號來表達意義。上上下下。韓許慎。《說文解字序》:“指物者,可從視而知,從觀而見。也叫“喜歡的事”和“做的事”。“理解:指綜合兩個以上的詞來表達壹個意思的造字方法。日月若明,人言忠信。許慎、韓:“知之者,比之者,以見義乎?吳欣也是。又稱“象意”。形聲:由音符和能指組成,表示形式,音符表示聲音。比如“江”“和”這兩個字,取意於水,其音可以通過功來區分。許慎、韓:“言聲之人,以物為名,舉例相補。”也就是說主要是以事件為主,然後是由聲音構成的。也稱“和聲”、“像聲”。轉註:源於同形,音相近意,可以轉來轉去,互相註。如:花王、老。韓許慎。解釋詞序:“第五天,如果妳轉筆記,妳就建壹個類,同意接受,妳就壹直考。”“假借:語言中有些詞有音無字形,但用同音字表示...比如“令”本來就是發出信號的意思,所以是縣令的命令;長”本來是由來已久的意思,被借用為縣令之長。許慎《韓》解釋語序:“六字借訛。那些以虛假借口借錢的人沒有話說。他們靠聲音為自己的事情開脫,指揮官也是對的。」
《說文解字》是壹部古代字典。
對裏面人物的解讀和現代的解讀完全不壹樣。
易科方言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