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極破甲武器:錘在古籍上的征戰史
在古代,將錘類武器統稱為“椎”。但是椎僅僅是錘的原始形態,在西周和之後的春秋及戰國時代,便已經有了壹定的分野。長桿的在與鈍刃結合後逐漸演變為殳及後世的棒類武器,在宋代演變為諸多形制,明代的刀棒或大棒也屬此類。另外短柄的則就演變為後世的錘、骨朵等武器。在戰國時期,錘或者椎並不常用於戰陣,但是卻有諸多使用記錄,筆者便將其中最著名的兩個例子記載如下。
其壹、竊符救趙
《史記?魏公子列傳》記載:信陵君利用屠戶朱亥,用大錘誅殺了晉鄙,方才取得了軍權救援趙國。“魏安釐王二十年,秦昭王已破趙長平軍,又進兵圍邯鄲。公子姊為趙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數遺魏王及公子書,請救於魏。魏王使將軍晉鄙將十萬眾救趙。……留軍壁鄴,名為救趙,實持兩端以觀望。……‘嬴聞晉鄙之兵符常在王臥內,而如姬最幸,出入王臥內,力能竊之。嬴聞如姬父為人所殺,如姬資之三年,自王以下欲求報其父仇,莫能得。如姬為公子泣,公子使客斬其仇頭,敬進如姬。如姬之欲為公子死,無所辭,顧未有路耳。公子誠壹開口請如姬,如姬必許諾,則得虎符奪晉鄙軍,北救趙而西卻秦,此王霸之伐也。’公子從其計,請如姬,如姬果盜晉鄙兵符與公子。……至鄴,矯魏王令代晉鄙。晉鄙合符,疑之,舉手視公子曰:‘吾今擁十萬之眾,屯於境上,國之重任。今單車來代之,何如哉?’欲無聽。朱亥袖四十斤鐵椎,椎殺晉鄙。公子遂將晉鄙軍。……得選兵八萬人進兵擊秦軍。秦軍解去,遂救邯鄲,存趙。”?
其二、椎擊秦皇
《史記?留侯世家》記載:秦滅韓,韓人張良為韓報秦仇,悉以家財求客刺秦始皇,“得力士,為鐵椎重百二十斤。秦皇帝東遊,良與客狙擊秦皇帝博浪沙中,誤中副車。”?
可見當時椎這種武器比較沈重,可以揮擊也可以投擲,都是非身強力壯的勇士不能使用。但是因為殺傷威力過剩,所以在直到隋唐之前,“錘”並不運用於軍中為制式武器。但是在唐代則有《唐律疏議》中記載“獄官令”中則出現了類似於帶頭短棒的刑具。在五代時期,因為盔甲技術的升級,同時受到北方遊牧民族的入侵影響,打擊類武器開始大行其道。宋代首先出現“骨朵”記載的是宰相曾公亮編纂的《武經總要》,其中記載為:“蒜頭骨朵以鐵若木為大首,跡其本意為脈(胍)肫,大腹也。謂其形如脈(胍)而大,後人語言為 以胍為骨,以肫為朵。其首形制不常,或如蒺藜,或如蒜頭,俗以隨意呼之。”
從史籍和考古學資料上看,在當時不單是宋朝,遼、金、西夏也都使用這種兵器,因為它本來就是由草原牧獵民族自上古便常見的格鬥兵器,最適合於騎馬作戰。同時骨朵也常作儀衛兵器使用。《宋史?儀衛誌》:“凡皇儀司隨駕人數,崇政殿只應親從四指揮,***二百五十人,執檠骨朵,充禁衛。”河南禹州白沙北宋壹號墓,以及內蒙古、遼寧或其他地區的遼、西夏、金墓壁畫中,也都有手執骨朵的儀衛形象。在戰場上錘雖非制式兵器,但作為雜式武裝,也多有士兵和將領使用。如《宋史?嶽飛傳附子雲傳》中記載:“每戰,以手握兩鐵椎,重八十斤,先諸登城。攻下隨州,又攻破鄧州,襄漢平,功在第壹。”這段記載在後世也被小說、戲曲等采用並有諸多改編,如著名京劇《八大錘》等。
宋、遼以後的蒙古、元,錘、骨朵是騎兵擅用的兵器,近戰肉搏,得心應手。此時的錘的形狀多為瓜形,六棱或八棱。明清兩代仍沿用元代的瓜錘,有銅制的,也有鐵制的。同時也把它做儀仗使用,裝長柄,錘首鎏金鋈銀,稱為立瓜或臥瓜。除了用作普通肉搏外,就如從戰國時期的兩個故事中看到的,錘還可以用作投擲,因此其也派生了壹個亞形。其形狀呈球形或方體,與骨朵大同小異,但沒有裝木柄的銎孔,而在球體的頂端或方體的壹側鑄有半環形鈕。通過環鈕系上繩索,投擲擊殺敵人,時人形象地稱之為流星錘,也叫做飛錘。
壹般多做暗器使用,對於戰國時代只能擲出無法收回的缺點,也通過加以繩索進行改進。明天啟年間茅元儀編纂的《武備誌?軍資乘?器械三》中記載了其使用方法:“錘有二,前者為之正錘,後面手中提者為之救命錘。”意思便是使用時,前面之錘用於擊敵,後面的則用於防備。前壹擊不中時,用後面的錘以防不測。這種流星錘在先秦的鄂爾多斯草原牧獵兵器也可以見到,有的呈球形,外面突出乳丁,有的作多面體,還有的呈秤砣狀。不論其形狀如何,都有壹個***同的特點,就是都有壹個鼻鈕。它們既可以穿上繩索做流星錘使用。還可系短索,索上再接短柄,做鏈錘使用,若甩動起來,其擊打力度比普通骨朵更強。後來,元朝的蒙古騎兵也使用這種鏈錘,錘的形狀多呈六角形。而在明代火器普及後,錘的作用和大多數的打擊兵器壹樣日漸式微,盡管清代仍有使用,但是多是充作表演或者禮儀所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