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研究實習員
高等院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工作期滿壹年, 具備下列條件者, 可定為研究實習員:
1.具有中國通史、中國革命史和中國古代文物或革命文物的基礎知識。博物館工作人員要初步掌握博物館陳列內容設計和資料調查匯編的方法。從事考古工作的要具有中國考古學基礎知識並初步掌握田野考古的方法。
2.在有經驗的研究人員的指導下,從事科研工作,能夠寫出壹般的科學論文或調查報告;從事博物館陳列工作的,應能草擬陳列設計方案;從事田野考古工作的,應能寫出壹般的清理發掘簡報。
3.具有壹定的古代漢語水平,能閱讀壹般的歷史古籍,會使用本專業的工具書,並粗通壹門外文。
二、助理研究員
1.具有本專業較堅實的理論基礎和系統的專業知識。治學態度謹嚴。掌握較豐富的專業資料,或對某壹種古文物有壹定的鑒定水平。
2.具有獨立進行科研工作的能力 ,寫出過壹些較好的論文或調查報告。從
事博物館陳列工作的,應能獨立從事陳列設計工作,熟練地完成所承擔的設計任務。從事田野考古工作的,應能嚴格按照科學操作規程,獨立進行古墓葬的發掘和古遺址的試掘工作。
3.能夠借助字典較順利地閱讀本專業的外文書刊。應具有較高的古代漢語水平。從事少數民族研究的人員,應當懂得本專業的民族語言和民族文字。
三.副研究員
1.對本專業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較豐富的專業知識,治學態度謹嚴。
2.在某壹學術領域有專門研究,寫出過水平較高的論文與專著,或對某種古代文物有相當的鑒定水平。
3.對博物館陳列中某些重大問題,能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成績顯著。從事考古工作的,要有豐富的田野考古經驗,能主持較重要的考古發掘工作。
4.能夠培養青年研究人員,指導專題研究或博物館陳列的設計工作。
5.熟練地掌握壹門或兩門外國語。
四、研究員
1.對本專業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豐富的專業知識,在學術上造詣較深。
2.對本專業的某壹領域的研究工作,有獨到的見解,寫出高水平的論文和專著,或對某壹種古文物有很高的鑒定水平,在學術界有壹定的聲望。
3.能指導博物館陳列的總體設計或科學研究工作,在培養科學研究人材方面成績顯著,對文物、博物館事業有較大的貢獻。
4.外國語要求與副研究員同。
(各級研究人員的外語要求,對老的專業人員目前可不列為必備條件)。第五條 科學研究人員在本專業上工作成績卓著或有特殊貢獻者,可以越級提升。研究實習員的工作期限壹般定為三年,經過考核、評定,長期不能晉級者,可以根據本人誌願另行分配其它適當的工作。第六條 科學研究人員職稱的定職或升職,應當在黨委領導下,貫徹群眾路線,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並組織學術委員會(包括社會上的專家)進行考核評定。
研究實習員的確定,由各博物館、文物工作隊批準(包括地、縣壹級文物機構),確定和提升為助理研究員由本單位評定提名報所在省、市、自治區文物局(文化局)、文管會批準,確定或提升為副研究員、研究員由各單位考核評定提名。副研究員報請所在省、市自治區文物局(文化局)、文管會審核轉報主管部門批準,並報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備案;研究員報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批準。
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各直屬單位的研究實習員、助理研究員由各單位審核批準,確定和提升助理研究員報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備案。確定或提升為副研究員、研究員,由各單位評定提名報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批準。第七條 各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的專業幹部可按本辦法確定職稱。在文物系統工作的自然科學研究人員、科技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應參照有關方面的規定,確定相應的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