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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圖書館看書需要讀者證嗎?

上海圖書館看書需要讀者證,未成年人和成年人都可以辦理。辦好讀者卡,可以享受參考借閱、普通借閱、參考借閱等多項功能。申請人應當持有效證件提出申請。有效證件包括:二代身份證、港澳通行證(或回鄉證)、臺胞證、軍人證、護照(外國人用)。14周歲以下無身份證者,可持印有身份證號碼的戶口本。

讀者卡處理

壹、投標對象:

成人讀者卡,中國公民和14歲的外國人。

兒童讀者卡,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

二、應用方法:

申請人應當持有效證件提出申請。有效證件包括:二代身份證、港澳通行證(或回鄉證)、臺胞證、軍人證、護照(外國人用)。14周歲以下無身份證者,可持印有身份證號碼的戶口本。

三、收費標準:

上海圖書館、徐家匯圖書館讀者卡功能名稱、押金使用期限、使用範圍、參考閱讀功能、普通借閱功能100元。

押金在上海市圖書館常設中文書刊借閱室(1F)、上海市圖書館24小時自助借閱亭、上海市中心圖書館區(縣)* * *分館、各街道(鎮)基層服務點參考借閱功能以現金形式繳納,金額為1000元。

押金為現金支付,上海圖書館讀者卡可使用“上海圖書館E卡通”和“市民數字閱讀”遠程數字資源服務。

四、功能範圍:

功能描述證書-免費網上學習室(GF)、中國文化名人手稿館(3F)、聯合國信息寄存區(4F)、上海圖書館所有閱覽區、徐家匯圖書館普通借閱室(1F)、上海圖書館24小時自助借閱亭、上海市中心圖書館區(縣)公共* * *分館、各街道(。新閱讀體驗閱覽室,基層圖書館參考借閱處(1F),外文圖書會議記錄閱覽室(4F),禮品閱覽室/友誼圖書館(4F),新閱讀體驗閱覽室壹般借閱。

房間儲物內容:

本室主要收藏部分中文圖書(近2年的計算機、文學類圖書)和當年的中文期刊(近500種)並實行開架借閱。普通借閱功能卡讀者壹次最多可借閱10冊書刊;貸款期限為28天;可以續費壹次,不過期;逾期的,每天每卷收取0.2元。目前以區縣館和街鎮服務點異地借還。圖書館可以24小時還書。(閉館期間還書:請攜帶讀者身份證到上圖東門24小時自助借還書亭)。

服務形式:開架借閱

讀者卡要求:壹般借閱功能

開放時間:

周壹下午13: 30-20: 30周二至周日8: 30-20: 30(借書截止時間20: 00,還書24小時)9: 00-16: 00(借書截止時間15: 00)

壹般貸款說明:

1.進入中文書刊借閱室,必須出示有效的具有壹般借閱功能的讀者證。

2.每張卡最多可借10本書或期刊,借期28天,可續借壹次。逾期還書者,按每天0.2元/本繳納逾期費。持有逾期書或未繳納逾期費的讀者不能繼續借書。讀者需要歸還逾期圖書,繳納逾期費後才能繼續借書。

3.借閱時請仔細檢查所借書刊。如有損壞或缺頁,請向工作人員說明,並進行技術處理。如果書上蓋有“帶盤書”字樣,請註意。請妥善保管所借書刊及附光盤(丟失或損壞,每張5元),不要撕頁、汙損、劃叉、塗改、更換。未經辦理借閱手續,不得將書刊帶出室外,違者按《書刊賠償條例》處理。

4.請保管好讀者證。如果不慎丟失,應及時向登記處報告。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讀者自行承擔。

5.如果要退卡,讀者必須憑身份證、讀者證、押金證辦理退卡手續,拿到押金,登記處收回讀者證。除了以上證件,退押金的還必須出示身份證。

6、殘疾人或70歲以上老人及其他有特殊情況的讀者,如需借閱,須寫委托證明。借閱時,受托人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讀者證和委托人的委托證明。

參考貸款

收藏內容:

我館在圖書館借閱處(1F)和外文開架借閱區(4F)提供參考文獻借閱服務。圖書館借閱處(1F)的借閱範圍是館藏陳列在上海圖書館綜合閱覽室,在書目查詢系統中供參考借閱的中外文圖書(中國圖書(1974-至今))。外文開架借閱區(4F)提供外文原版新書參考借閱服務(近3年)。

服務形式:

基礎館閉架自助借閱,iPAC目錄查詢,預約搜索;四樓外文借閱區開放借閱。

讀者證要求:

參考貸款功能

開放時間:

周壹13: 30-16: 30(含參考閱讀)周二至周日9: 00-16: 30(含參考閱讀)

國家法定節假日:周壹13: 30-15: 30周二至周日9: 00-15: 30。

請參考貸款說明:

1.讀者可在基本書庫和外文借閱區(4F)憑有效的上海圖書館讀者證參考借閱功能借閱可供借閱的中外文圖書。

2.基礎庫提供:1974以後的中文圖書和1974以後、三年前的外文圖書;四樓外文閱讀區提供近3年的外文書籍。

3.每張卡可累積6本中外文圖書,借閱期28天;借閱期內,可續借壹次,28天(預約或逾期圖書不能續借);逾期不還的,每本書每天加收0.50元的滯納金。持有超期書或未繳納超期費的讀者,需要歸還超期書刊,繳納超期費後才能繼續借閱。

4.續費方式:在線續費(網址:

5.圖書預約:讀者可以預約已借出的參考書。詳情請參閱「預約服務讀者須知」。

6.殘疾讀者、70歲以上老人和有特殊情況的讀者如需借閱,必須寫委托書。借款時,受托人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和委托人的讀者證及委托書。

7.借書時,請仔細檢查所借的書。如有破損或缺頁,請及時向工作人員說明,並進行技術處理。如果書上蓋有“隨書附贈光盤”的字樣,請註意查看光盤。請妥善保管所借書刊及附光盤(丟失或損壞,每張20元)。請不要在沒有辦理借閱手續的情況下將書刊帶出圖書館。

8.若所借圖書不慎丟失,讀者可賠償新書同版本,並支付圖書信息處理費10元。新書不能有償使用的,按照《上海圖書館借閱文獻補償暫行辦法》進行補償。

9.借出的參考書只能歸還我館,從外文閱讀區(4F)借出的書要歸還到四樓外文區。上海圖書館提供24小時還書服務。閉館期間,讀者可將參考書還到東門門衛室,請保安出具還書單。

10.開放時間:周壹13: 30 ~ 16: 30,周二至周日9: 00 ~ 16: 30。

國家法定節假日:周壹13: 30 ~ 15: 30周二至周日9:00~15:30。

讀者應了解圖書續借服務:

1.續借操作可以在讀者借書之日到圖書到期之日的28天內操作。壹旦續借成功,借款期限為56天。(如果該參考書在續借操作前已被其他讀者預約,則該書不能續借。)

2.更新操作僅限壹次。如果已經續簽,則不能續簽。

3.續借操作後的圖書歸還日期,如果超過了讀者卡的有效期,則不能續借。讀者可以在圖書到期前續借,然後續借。

4.續借操作中,只要借閱的書刊中有壹本過期,其余的書刊即使沒有過期也不能續借。正常使用續借功能需要歸還過期書刊,處理違規記錄。

5.續費操作過程中,如果讀者卡內有違規記錄,則無法進行續費操作。需要去圖書館處理違章記錄,才能正常使用續借功能。

圖書預訂服務的讀者需要知道:

1.預約對象:上海圖書館具有有效參考借閱功能的讀者。

2.預約範圍:為借閱的參考書提供預約服務。

3.預訂方式:登錄上海圖書館()首頁右上方的我的圖書館,點擊左側導航欄中的圖書預訂功能。

4.“圖書預約”的功能是通過短信或郵件的方式將預約圖書的到貨信息通知預約讀者,以便讀者及時借閱。所以,如果沒有在我的庫中設置過並且通過了系統有效性認證的郵箱或者手機,就不能使用這個功能。

5.預訂數量:最多3個。

6.已經預訂的書不能在網上續借。

7.同壹本書可以同時被三個讀者預約,書到館後會按照預約時間的先後順序通知讀者。

8.預訂的圖書歸還後,將通過電子郵件通知讀者,預訂的圖書將在預訂的書架上保留3天。

9.如果預約的藏品長時間(超過90天)不歸還,該藏品的預約將失效。

10.圖書檢索時間:周壹13: 30 ~ 16: 30周二至周日9: 00 ~ 16: 30。

國家法定節假日:周壹13: 30 ~ 15: 30周二至周日9: 00 ~ 15: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