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教學法
也稱普通方法,是指直接利用檢索系統(工具)檢索文獻信息的方法。又分為順序調查法、逆向調查法、抽查法。
後續方法
序貫檢索法是指利用檢索系統按時間順序由遠及近進行文獻信息檢索的方法。該方法可以收集某壹學科的系統文獻,適用於較大學科的文獻檢索。比如知道壹個學科的初始年齡,我們需要知道它現在發展的全過程,那麽我們可以用序貫搜索法,從初始年齡開始,在不遠的將來逐漸找到。
向後搜索方法
反向搜索法是利用檢索工具由近及遠、由新及舊、與時間相對的壹種文獻檢索方法。這部法律的重點是最近的文學。使用這種方法,妳可以盡快得到最新的信息。
測試方法
抽查法是指針對項目的特點,選取與項目有關的文檔信息最有可能或最有可能發生的時間段,利用檢索工具進行重點檢索。
追溯性法律
它是指在不使用通用檢索系統的情況下,對原文(引用文獻)逐壹進行追溯,然後從這些原文後列出的參考文獻列表中,逐壹擴大文獻信息的範圍,逐壹進行追溯的方法。它可以滾雪球,根據文檔間的引用關系得到更好的檢索結果。
循環方法
也稱為分段法或綜合法。它分階段交替使用直接法和回溯法,以取長補短,相互配合,獲得更好的檢索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