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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行政區劃的州縣時期

在夏商周時期,中國逐漸從奴隸社會轉變為封建社會。原始社會,人們按照氏族、部落進行生產生活,不需要行政區劃,也沒有地域劃分的概念。直到夏朝建立,中國的行政規劃才逐漸萌芽。先秦時期的行政規劃有“十二州”、“九州”、“五務”,其中以“九州”較為著名。它是夏朝大禹時代傳說中的中原行政區劃制度,始於春秋戰國時期。西漢以前認為“九州”是禹治水後所分,但各書所載具體說法不壹,大致有四種說法:(1)《尚書·龔宇》記載九州為冀、燕、清、徐、楊、荊、禹、梁、雍;(2)《魯春秋》有幽州、無量州;(3)李周治坊包括幽州、並州、無量州、徐州;(4)爾雅始地包括幽州、並州、潁州、無量州、青州、徐州。不同地方列出的各州地區也不壹樣。例如,泰山以北和以東的地區屬於龔宇的青州和職業黨的幽州。紙坊的青州相當於徐州的大部分和愚公禹州的壹部分。

其實,這些“九州”之說,是春秋戰國時期學者對當時已知的周朝疆域所作的地理區劃,而不是某個朝代的行政區劃。但在歷史上長期被誤認為是行政區劃。西漢以前,愚公被誤認為是大禹治水後劃分的九州,代表了夏朝的行政區劃體制。《漢書·地理誌》首次將李周治坊中的九州誤稱為代表周代的行政區劃體系。三國時期,任偉孫艷把《爾雅·迪什》中的九州解釋為代表商朝的行政區劃體系。後來的學者進壹步引申,誤稱“九州”為夏商周三代的行政區劃制度。

商周實行分封制,即“建立封建國家”,所有領主都是各自封建國家的獨立君主:“皇帝擁有天下,諸侯擁有國家,文人擁有封地”,整個商周都不在乎任何行政區劃。但是到了春秋時期,周朝衰落了,壹些諸侯國強大起來,開始發展中央集權。他們在新開發的領土上不再受封,而是由君主直接統治。為了便於統治,開始出現郡縣等行政區劃。

公元前221年,秦國終於滅了齊國,秦朝建立。秦朝建立後,秦始皇采納丞相李斯的建議,取消分封制,在國家管理上實行單郡制,廢王立郡,天下分為三十六郡;後與武陵以南的南越合並,秦始皇三十三年設桂林、南海、項峻。九原縣位於北部陰山南麓,然後依次分析東海、常山、濟北、膠東、河內、衡山縣。

秦朝的行政區劃分為郡縣兩級,郡縣由郡縣統壹。秦始皇在前221年分36郡,至秦末增至40余郡。1000多個縣* *,壹個縣壹般管理十多個到二三十個縣。

縣是中國最早的行政區劃單位名稱。早在公元前688年(春秋初期),秦國就建縣了。《史記·秦本紀》說:武公十年(前688),“伐欒,第郡”;武公十壹年(公元前687年),杜、鄭在初郡。也就是說,春秋初,秦武公先在新開發的疆域內設立雲縣(今甘肅省天水市)、薊縣(今甘肅省甘谷縣),第二年又設立都縣(今陜西省縣)、鄭縣(今陜西省滑縣)。接著,楚、晉等國也設郡縣。

最早的縣誌見於《國語·於今》。晉國公子伊吾對秦公子之說“貴國有郡縣”。意思是晉國就像秦國的郡縣。這件事發生在九年(651年前),說明秦在公元前651年,也就是春秋初期就有了“郡”。戰國時期,郡縣增多。如《史記·秦本紀》記載王會文十年(前328年)“尚軍十五郡,威納”;王會文袁庚十三年(前312)“攻楚漢中,取六百裏之地,置漢中郡”。

《漢書·地理誌》說:“秦史靜為內史,天下分三十六郡。”秦國都城所轄區域是當時唯壹不叫郡的地方。始皇二十六年,三十六郡,之後更多。秦國有多少個郡?當年設置的36郡有沒有包括文史?對此眾說紛紜,直到今天仍有分歧。現據多位學者公認的《漢書·地理誌·全》考證,秦縣節錄如下:

文史上,領先京畿的郡縣,不在三十六郡。

隴西、北地、尚軍、漢中、蜀郡、八郡、邯、巨鹿、太原、上黨、雁門、戴軍、雲中、河東、董軍、黨軍、三川、潁川、南郡、黔中、南陽、長沙、儲君、九江、泗水、薛軍。以上是始皇帝二十六年定下的三十六郡。

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設南海、桂林、項峻三縣。

九原,始皇帝。始皇三十三年,蒙恬北伐匈奴,收復河西(今河套地區)四十余郡,設九原郡,不在始皇二十六年建的三十六郡中。但對於具體的置縣時間,並沒有有力的證據。

閩中郡,始皇帝,具體年份不知道。但從地理上看,是始皇三十三年南平百越之後修建的。

《漢書地理》36郡中,楚郡、黔中郡(這兩郡見於史記)、東海郡(見於註)、楊光郡(見於《漢書地理》本註)缺失,南海郡、九原郡、桂林郡、項峻郡較多。這就為秦縣的歷史差異留下了根源。事實上,秦始皇統壹中國時,三十六郡中沒有南海、九原、桂林和項峻。當時南海等郡並沒有納入秦朝的版圖。因此,《漢書·地理誌》包含了始皇二十六年所建三十六郡中缺失的四郡,楚等四郡應根據史籍等書予以補充。

以上* * *是42個縣(包括民史)。譚啟祥先生主編的《中國歷史地圖集》認為,秦朝有47個郡。

漢朝時,壹些郡縣被分封給諸侯,稱為諸侯國。漢朝初年,諸侯掌握著王國的實權,壹個國家可以有幾個郡。

漢初,劉邦鑒於秦的孤立和滅亡的教訓,廣建諸侯。先封“異姓七國”(漢、趙、楚、淮南、燕、長沙、梁),再在消滅異姓六國(長沙除外)的過程中,建立“同姓九國”(楚、荊、戴、齊、趙、梁、淮陽、淮南、燕),郡國並存。

劉邦雖然通過各種渠道除掉了韓信、英布等大部分異姓王,但還是立了九個姓劉的諸侯輔佐朝廷。這時候的諸侯國勢力強大,有獨立的軍政系統和權力,大多橫跨幾個郡,甚至四六個郡。天下六十余郡,有四十余郡在諸侯手中,而漢獻帝掌握的郡不到二十個。

漢文帝、漢景帝時期,朝廷多次試圖削弱諸侯王的影響,最終爆發了“西漢七國之亂”。漢庭平定諸王叛亂後,以敕令的方式縮小諸侯國的疆域,撤銷諸侯國的主權。當時規定壹個國家只能管理壹個郡,王國的官員由朝廷直接任命。在行政區劃制度上,縣與國沒有區別,唯壹的區別是名稱。而且國王們的軍政大權也被剝奪,只保留他們在封地的財政收入(王國的稅收不上交朝廷)。

漢武帝在國內基本穩定的情況下,大幅擴張疆域,控制了華北、西北、西南等華夏文明以前從未到達的地區。面對歷史上前所未有的遼闊疆域,梁武帝除了增設郡縣之外,還建立了刺史制度,將全國的郡縣、郡國劃分為13刺史部。此外,首都附近的七個縣被稱為李思上尉部,這是壹個監測區,而不是壹個行政區。秘書處只負責監督地方長官,不管地方行政。這些司署的名稱大多以《愚公》和《治坊》中的州名命名,所以當時人們往往稱壹個司為壹個州,從而形成了司署或“州”的概念。此時的州雖然不是正式的行政區劃,但卻能有效地將朝廷直接管理的對象從100多個縣州單位減少到10多個州單位,對中國以後幾千年的歷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據《漢書·地理誌》記載,西漢末年共有103個縣、國,其中除三福(京畿地區三縣)外,共有80個縣、20個國。大縣領導三五十個縣,大國最多領導十幾個縣,小國只領導三四個縣。可見西漢末年,郡州級別雖然壹樣,但其實都是大郡小國。

西漢還設立了西域都護府,掌管西域軍政大權。

東漢行政區劃由漢光武帝劉確定,基本沿襲了西漢郡縣制為實體、州刺史部為主管的體制,全國分為十三個州刺史部。與西漢的主要區別在於,它在形式上把李思都督部與其他十二州並列,把北方的朔方刺史部並入並州,把南方的交趾改名為交州。到東漢中期,在邊境少數民族地區建立了藩屬國,相當於縣級行政區。

東漢時周不是壹級行政區劃。直到東漢末年,州刺史還是壹個沒有固定官職的高級監察官,最初的官階只有六百石,甚至比縣令還不如。但黃巾起義後,漢靈帝為了打擊各地的黃巾軍殘余和其他叛亂勢力,將壹部分刺史提升為州牧,州由監區改為行政區,成為縣級以上的壹級行政區。而且,刺史和國牧被授權掌管壹個國家的實際軍政大權,最終促成了世界分裂割據的局面和三國時代的出現。因此,周目和慈禧成為東漢末年的壹級地方行政官,權力在知府之上,而慈禧的功勛則經常提拔周目。由此,全國的行政區劃由虛三級制演變為實三級制,由郡縣制演變為州縣制。東漢末年,曹操主張復興“九州論”,廢除隱居,將兩州合並為冀州;救都尉部及涼州,使之永州;棄邦交國,分荊、夷二國。中國只有9個州:兗州、河南、青海、許、荊、陽、冀、彜、雍。

三國的行政區劃制度與東漢末年非常相似,只是進壹步增加了州刺史、州牧的權利,三國中的機要人物如劉備、曹操、諸葛亮等都擔任過州牧。

州的劃分以東漢十三州為準,但也有少數州縣劃分的情況。194年,東漢將涼州東部和李思西部合並為永州。213年涼州並入永州,但220年在曹魏恢復。荊州和揚州長期被曹魏和吳棟瓜分,由於面積廣大,又增加了大量的縣府。226年,東吳將廣州與膠州分開,後來膠州被取消,重新建立。

蜀漢滅亡後,金於269年左右將涼州從益州分離出來,然後在南中建寧州,永建,幽州建梁、平州,最後加上東吳的膠州、廣州,形成統壹初期的十九州格局。

三國也是中國歷史上第壹次。三國都自稱正統,名義目標是統壹天下。雖然蜀漢生活在中國的西南地區,但他影響下的許多重要人物的祖籍或故鄉都在中國北方。於是他們被封的時候,很多封地都是他們的籍貫,不可能在曹魏獲得封地收入,這就形成了中國歷史上第壹批“假封”和“遙領”。最著名的例子就是丞相諸葛亮被封為“武鄉侯”,武鄉就是他的家鄉徐州瑯邪縣的侯國。此外,還有立侯的事例。比如關羽被東漢封為“漢壽亭侯”,劉備入蜀後將嘉蒙郡改為漢壽郡。張飛《西鄉侯》封地西鄉縣漢中郡,亦以侯命名。

西晉行政區劃繼續繼承東漢末年建立的州、縣、郡三級制。晉武帝結束了三國時期近百年的戰亂,於是重新劃分天下郡縣,但基本保留了三國的州制,進壹步劃分了蜀漢、遼東等難以控制的地區,建立了十九州。但是西晉的統壹很短命,僅僅30年就面臨滅亡。這期間分裂了兩個州,最後滅亡的時候是21個州。

三國時,魏有十二國,吳有四國,蜀有壹國。西晉將吳、魏分封的荊州、揚州合並,得十五州。晉武帝將周琴從原涼州分出,涼州、寧州從益州分出,平州從幽州分出,* * *計19九州。金暉迪分荊、陽為江州,金懷帝分荊、江、廣為象州,最後得到二十壹州。

西晉各州督撫仍稱刺史,制度進壹步明確。他們的輔官是不同的司機,掌管中國的官員,還有曹操。郡縣之長仍稱太守,各諸侯國之長稱文史。縣長還是縣長,還是縣長。

西晉的藩屬制度與前朝有很大不同。雖然仍有自己的封地,但並沒有“去鄉下”,而是繼續在朝廷任職。因此,雖然君王在自己封地的權力與東漢三國時壹樣,僅限於財政收入而沒有任何實權,但他們在朝廷掌握的政治權力卻成為國家權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最終,日益強大的君王造成了“八王之亂”,導致了西晉的滅亡。

東晉行政區域繼承西晉,也實行州、郡、縣三級制。但是,縣越多,管轄範圍就越小。西晉末永嘉之亂後,金家南遷,倚長江之左,宋、齊、梁、陳相繼繼承。社稷已不安分,正如《詩經·州縣誌》所言:“疆土屢分,或壹郡分四、五、四、五,有強離合,千遍改之,歷不壹。”在十六國的統治下,中國北方更加動蕩不安。各國在其統治下的較小區域內劃分了許多州,這些州易變,州制混亂。

據《通典·周俊典》等記載,東晉時南方有十余州,南宋、齊時增至20余州,梁後期實際增至107州。與南朝的、吳三國相比,陳的國數是吳的16倍。北魏統壹北方後,太祖真君元年(440年)實州有15個,孝文帝太和中增加到38個州,太和末年達到80多個州。到北周二年(580年),北方各州共有211。隨著國家所有制的過度,設置郡縣可想而知。據《南齊郡縣誌》記載,南朝後期有380多個郡縣。真是“壹城百室,則國名立,三戶民空。”

隋朝的行政區劃在其短暫的歷史中仍然經歷了兩次重大的變化。隋文帝基本統壹天下後,鑒於東漢末年以來混亂的州縣三級制,廢除州縣制,改為州縣兩級制。楊迪皇帝楊光繼位後,很快就把所有的州都改為郡,實行郡縣兩級制,正式回到了秦朝的結構。

隋代取代象後兩年北周之前(580年),天下已有265,438+065,438+0州,508郡,65,438+065,438+024郡。壹般壹個縣只轄壹個或三個縣,三級行政區劃的意義不大。許多縣實際上不是主任,但這種額外的行政機制仍然存在。

文帝三年(583年),廢天下諸郡,“停天下諸郡”,改變了存在近700年的州、縣、郡制。楊迪即位後,保存了壹些州,很快在大業三年(607年),所有的州都改為縣,實行縣制。隋朝實際上實行州縣兩級制的時間比郡縣兩級制稍長,但由於隋書記錄了改革後的州縣情況,隋朝楊迪州縣制的許多細節已經丟失。

隋朝雖然實行了兩級制,形式上恢復了秦、西漢的結構,但實際天下郡縣的數量已經遠遠超過秦時的三十六郡、四十八郡,達到190郡的高峰,朝廷也無法同時有效治理近200個壹級行政單位。隨著隋朝的滅亡,相繼的唐、北宋逐漸提出“道”和“道”作為新的壹等劃分,恢復了三等制。從宏觀上看,隋朝是中國歷史上行政區劃演變的壹個重要但相對不成熟的過渡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