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規範漢字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的配套標準,是記錄現代漢語的壹套通用規範字,體現了現代常用漢字在字量、字級、字形等方面的規範。2065438+2003年6月5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公布通用規範漢字表的通知,國務院同意教育部、國家語委制定的通用規範漢字表,並予以公布。
《通用規範漢字表》公布後,社會通用應用領域使用漢字以《通用規範漢字表》為準,原相關詞表停止使用。此表包含8105個漢字。
通用規範漢字表的作用
漢字表的功能壹般是標準化的,賦予壹定數量和級別的字符,實現字形和字符的標準化。表格中指定了三個級別的字符集。各級字符集接收的字和前綴經過嚴格的選擇和按規則排列,完全可以成為中國社會通用領域的漢字正字法,在字體上具有唯壹的標準作用。
現代性是單詞表的第二個特征。詞表的分類和詞匯的收集基於現代應用,收集的詞匯主要選自現代漢語語料庫,充分考慮了現代語言和寫作生活的需要。現代課文中的文言文語錄和中小學語文教材中的文言文,是當今文化傳承和學習所必需的,需要用簡化字印刷,屬於現代漢字範疇,也已列入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