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年輕母親的行為至少表明了四個理念:第壹,平等。她沒有站著問孩子,而是蹲下來讓自己的身體和孩子的身高持平。第二是尊重。她對孩子說了兩次對不起,壹次次向孩子道歉,道歉是出於對孩子的尊重。第三是愛情。在這種情況下,母親把孩子抱在懷裏,撫摸著孩子。之後,她和孩子說話,讓孩子享受那種只有母親才有的愛。第四是原則。她讓孩子自己打開瓶蓋,孩子拒絕了,她笑著堅持原則。其實這也是對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學會照顧自己的權利的壹種尊重,會逐漸減少孩子在生活中對母親的依賴。
這位母親的行為更深層次的意義在於,讓孩子從小就從母親對自己的尊重中學會什麽是尊重。這樣的教育持續下去,孩子長大了怎麽會不尊重別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