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到了漢代,開始使用句讀,但那只是停頓,不是標點符號。壹般來說,意義完成的大停頓叫“句”,意義未完成需要短停頓的叫“讀”。到了宋代,開始使用圓圈。用圓圈表示句號,用點表示逗號。到了明代,︴和‖再次出現,分別用來表示人名和地名。這些簡單的符號可以看作是中國傳統的標點符號;但是很不完善,長期以來沒有得到廣泛應用。
20世紀,現代白話文的使用日益廣泛,人們迫切需要有相對完整的新標點符號。壹些學者開始將歐美最流行的壹些標點符號引入中國,並根據古代的讀句符號,參考西方的方法,研究出最早的適合中國文字的新標點符號。
建國後,對原標點進行了研究和整理。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出版部出版了《標點符號用法》。* * *列出了十四個標點符號,包括句號、逗號、停頓、分號、引號、冒號、問號、感嘆號、括號、破折號、省略號、專有名詞、書名和項目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