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監察禦史的職責是什麽?
明代負責刷書的主要官員是督察院十三官,監督禦史。《明史》記載,監察禦史的職責是“主要查糾國內外百官之惡,或揭章打臉,或封章奏事。”在內兩城(即北京、南京)刷畫卷,巡視北京大營,監督鄉試、武舉,巡視光祿,巡視倉庫,巡視內庫、皇城、五城,輪番聞鼓。在外面巡邏,...而巡檢司在代天子巡檢司狩時,按照大臣的制服,對州縣官員進行考核,特別是對劾,大事要玩,小事要破。到了之後,首先要對犯人進行記錄,調整檔案,有什麽出入就跟誰爭論。祭祀祭壇,保存其墻壁和祭祀器皿。照顧老人,檢查倉庫,檢查錢和食物,鼓勵學校,表揚善良,消除奢侈,糾正習俗,動搖紀律。.....“,所以刷量是監控建議的主要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