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我國歷史悠久,所謂“君臣必書”,國王的壹舉壹動都被要求記錄在案。在《周禮》之前,負責記錄的官員叫史。春秋時期,諸侯與國都有史家。有太史、內史、外史、時宇等。其中《太史》、《內史》是專門為皇帝寫的(當然也包括皇帝的言論和命令)。
到了漢代,史官制度逐漸完善。當時太史公說太史公(我們熟悉的史聖司馬遷)的官職是世襲的,還有其他史官掌管“天氣星歷”(主要是歷法),主要工作就是做筆記和文字。其中左歷史記錄,右歷史記錄。
到了唐宋時期,史家的名字多種多樣。除了左氏和右氏,居郎和居舍人也是歷史學家。此外,記錄研究所、歷法研究所和會議研究所的編輯也是歷史學家。元明以後,翰林院學士兼任史家,所以翰林也被稱為太師。
作為壹個歷史學家,妳必須具備四個條件:德行、史學、歷史知識、歷史才能,這四者被稱為歷史學家的“四力”,其中德行必居第壹。俗話說,施德在描寫時不要以偏概全,褒貶善惡求公道;史學是指對史料的某壹部分進行專門研究,並對其進行深入細致的理解的能力;所謂歷史知識,就是作為壹個歷史學家的觀察,能夠看到事情的來龍去脈,看到現狀,看到環境的影響。要有獨特敏銳的眼光,不局限於傳統觀念和個人偏見。所謂歷史人才,主要是駕馭文字的技術能力,包括材料的組織和剪裁,文字和句子的文采和表現手法。
中國的史館修制始於東漢的蘭臺東觀。東漢明帝立蘭臺史時,趙等人寫了《光武帝等官傳》。漢武帝、和帝遷都東莞後,撰寫了《東莞漢書》。這樣,蘭臺的東觀就是歷史博物館的由來。
北魏時設立歷史修定局,監督國史的修定,這就是歷史博物館的雛形。到隋文帝時,史館制度進壹步發展,修史開始有了分工。
歷史博物館體系最終形成於初唐李世民時代。唐朝貞觀三年(公元629年),唐太宗改組史館,移至皇帝管轄的壹省(見《中國文化常識劄記》“三省六部”制)。總理主導了歷史的修改,並完善了組織,細化和明確了分工。此後,史館制度壹直延續到清朝。每壹個新王朝的建立都是依法為前朝編史。這也是新王朝建立之初的壹項重要工作。我國的正史延續至今,歷史博物館制度功不可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