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不敬科考案:在清朝舉行的第壹次科舉考試中,壹位河南招考人將自己的叔父多爾袞寫成了自己的叔父多爾袞,這是對攝政王多爾袞的不敬。不僅考生被判有罪,考官歐陽錚和呂雲·巴斯也不走運,兩人都被撤職查辦。
二、黃反詩案:順治二年,壹個叫黃的江陰人寫了壹首詩,詩中有兩句說:“縱使物逆天,黃昏不知還。”三年後,人們被指控反詩,依法被屠殺,子女淪為旗手的奴隸。
第三,和尚違心寫了壹本書:壹個叫石漢科的廣東和尚,在南京城外被守城的清兵發現。歷史手稿記載了反清人士的事跡,這是大忌。和尚被逮捕並被折磨了壹年多。最後他被流放到沈陽,罪名是違心寫書。
4.莊廷易明史案例:康熙年間,有個叫莊廷易的瞎子,很有錢,不知道怎麽把錢變成錢,就請了壹幫有才能的人寫崇禎和南明的歷史,稱努爾哈赤為奴才頭子。後來他暴露了,鰲拜下令徹查,最後殺了70多人。
5.慶豐文盲案:這是清代最著名的文字獄。國子監的徐俊不小心把陛下寫到地下了。雍正大怒,在他家中搜出詩詞。青峰不識字,為什麽翻書?
這是對大清王朝的不敬,許郡以蓄意誹謗之名被斬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