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戶引用的參考文獻格式設置正確,查重系統不會計算參考文獻的重復率,而是計算參考文獻的引用率。
當查重系統檢查參考文獻的重復時,它將首先識別參考文獻的引用格式。如果格式正確,查重系統會將參考文獻的內容與參考文獻庫的內容進行比較。如果內容壹致,查重系統會將此部分判斷為參考部分。
寫論文過程中引用文獻是很正常的。寫作之前要看大量的文獻,了解行業內學科的發展,這也是壹個常識積累和學習的過程。
所以,只要作者在寫論文的時候使用正確的引用格式,引用的部分不要太大,就不會有什麽影響。知識試卷的查重會自動識別為引用部分,並以綠色字體標註。但是壹定要註意,在引用的過程中,千萬不要大張旗鼓的引用,因為這樣也會被檢測為抄襲。
參考文獻的含義:
從字面上看,參考文獻是在寫作過程中被引用的文件,如壹篇文章或壹本書。但根據GB/T7714-2015《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的定義,正文後的參考文獻是指為撰寫或編輯論文、著作而引用的相關文獻信息資源。
根據《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檢索與評價數據標準(試行)》和《中國社會科學期刊編排標準(修訂版)》的要求,許多出版物區分了參考文獻和註釋。
註釋的定義是“對正文中某壹內容作進壹步解釋或補充的文字”,列在正文的末尾,與參考文獻分開或放在頁腳。
參考文獻的來源是參考文獻本身。專著和連續出版物可以按扉頁、封面和刊頭依次著錄。可以根據容器上的題框、標題、標簽、附件等記錄微復制、錄音等非圖書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