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機械與運輸工程系127人,信息與電子工程系131人,化工、冶金、材料工程系112人,能源與采礦工程系124人,土木、水利、建築工程系100人。
環境與紡織工程系66人,農業系84人,醫藥衛生系65,438+025人,工程管理系67人(其中跨學科院士27人);外籍院士110人,已故院士315人,已故外籍院士20人。
2011,54名院士,6名外籍院士,51 2013,6名外籍院士,70名院士,8名外籍院士2015。2019年共增選院士75人,外籍院士29人。2021年共增選84名院士、20名外籍院士。
院士遴選和選舉原則:
1.準確把握院士標準和條件,以創新價值、能力和貢獻為導向,重視候選人對國家發展和安全、科技發展和原創性科技成果的貢獻,以及其科學家精神和學術道德,重視其突出的工程貢獻。
2.從國家科技大局出發,超越部門、地區、專業的局限,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全面客觀地分析考生情況,防止“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的傾向,打破論資排輩,不以“帽子”評判人才。
3.在堅持院士標準和條件的前提下,對長期奮戰在科學研究和工程技術第壹線的工程科技專家予以特別關註,對國家急需的重點領域、新興學科和交叉學科予以特別關註,對沒有院士的學科和行業的候選人予以特別關註,對院士人數較少地區的候選人予以關註,對中青年和女性工程科技專家予以關註。
4、評選和選舉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任何人不得違反規定泄露評選和選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