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古籍善本 - 構成古籍的因素有哪些?

構成古籍的因素有哪些?

文字出現之前的實物筆記、圖畫筆記、符號筆記雖然也能表達意思,但由於各個獨立的表意單位構成繁瑣,包含的信息量少,很難表達復雜的事物;而且由於實物筆記、圖片筆記、符號筆記的不穩定性,不能成為記錄知識信息的理想手段。只有相對成熟的詞語才能準確地表示事物及其關系,才能被人們理解和接受。所以,文字是古籍構成的重要因素之壹。

記錄信息的完整性和系統性是構成古籍的第二個重要因素。人物的產生不代表經典的產生。起初,在各種材料上書寫,往往只是壹件事壹件事的簡單記錄。這樣的記錄材料只能統稱為文獻,因為它沒有形成壹定的知識體系。比如壹個刻在龜甲上的甲骨文說:“第二個是蔔真,國王命令大家說壹個領域。它的年齡是多少?十壹月。”意思是:“蔔筮之日,史家問:商王下旨,請平民共耕。有好收成嗎?”十壹月是占蔔的月份。這是壹部關於農業生產的神諭,記載了時間、人物和事件。可見商朝對農業的重視,當時的耕作采用“壹田”的形式,即集體耕作。但因為只是某壹瞬間的零散記錄,所以只能是單個文獻,不能稱之為古籍。這種單壹的文獻,只有批量收集,形成邏輯檔案,才具有古籍的性質。

經典是人類文明發展到壹定階段的產物。當人們對自然和社會的認識逐漸積累,並通過有目的的總結形成壹定的知識體系時,經典的生成就成為可能。因此,古籍所凝聚的知識信息的系統化,與單個文獻的零星記載有著本質的區別。

編纂形式是古籍構成的第三個重要因素。許慎在《說文解字》中引用莊杜的話說:“典是壹部大書。”指出古籍的外部形態是壹本書。“書”在甲骨文中稱為“書”,象形造字,如甲骨之形。這些都說明,古書從古至今都是成卷編纂的。

古籍的形式與內容是相互關聯的。隨著人類對自然和自身認識的深入和發展,文字記錄的內容由簡單向復雜轉變,獨立單位的載體材料已不能容納日益增加的記錄內容,需要以文集的形式制作載體材料來記錄相關內容;或者說,獨立單位的載體所記錄的內容,必須有意識地進行整理組合,形成系統的記錄內容,這就導致了圖書、記錄匯編成冊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