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增值稅稅率中,圖書適用低稅率。
根據最新增值稅稅率,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圖書、報紙、雜誌,稅率降為9%。
圖書增值稅可以免。
根據規定,圖書批發和零售環節的增值稅從2018到2020年底可以免稅。但需要註意的是,銷售免稅商品不允許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賬面增值稅可以先退。
根據規定,部分特定圖書、出版物的增值稅實行100%先征後退的政策。
有七種出版物在出版過程中可以享受這壹政策。分別是政府報刊、專為兒童發行的中小學報刊、老年人報刊、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盲文書刊、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五個自治區註冊的出版單位批準的出版物。《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推進文化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3號)附件65433。
在出版環節,各類圖書、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可享受100%增值稅政策。但由於我國只在流通環節征收壹次增值稅,在出版環節實行100%先征後退的第壹類出版物不享受該環節政策。此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推進文化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65 438+08]53號)附件2所列報紙不享受出版環節。
印刷制作業務中享受100%增值稅退稅的出版物,包括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業務,以及附件3所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印刷企業的印刷業務(財稅[2018]53號)。
享受“先征後返”政策的納稅人,必須是具有相關出版物出版許可證的出版單位。而且享受這種稅收優惠的出版物要單獨進行財務核算,否則無法享受先征後退。已按軟件產品享受增值稅退稅政策的電子出版物,不得按上述規定申請增值稅退稅政策。
在增值稅征收中,圖書、出版物不僅享受低稅率,而且享受免、退稅,各種方法的適用範圍要區分清楚。想了解更多財稅知識,歡迎關註財稅智庫微信官方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