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誌和地方誌都記載了哪些內容?
縣誌:記載壹個縣的歷史、地理、風俗、民情、文化、教育、物產的專門書籍。如蓬溪縣誌。解讀:王慶舒淇《水閑記》曹慶:“我看了《宜興縣誌》,我信了,果然發生了。”王闿運《慈溪秦軍墓誌銘》:“文超文政名於當代,縣誌傳世。”現存最早的全國地方誌是813年唐代李繼孚編的《元和郡縣圖》(後因圖失而改稱《元和郡縣圖》),共40卷* * *,後有部分失傳。它以唐代的47個城鎮為綱,每個城鎮都有地圖和記錄,詳細記錄了全國各郡的沿革、地理、戶口、朝貢等等。南宋以後,地方誌大量增加,尤其是明清時期。據1976統計,我國現有地方誌8000多種,約12萬卷。新中國成立後,各縣普遍編有縣誌。在國家地方誌的組織下,許多縣進入了縣誌的第二次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