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的秘書官時代。
在中國,“秘書”壹詞最早出現在漢代。本義是指物而不是人。
也就是帶有神秘色彩的書。根據古代記錄,這些書主要有兩種類型:
故宮秘籍壹般不對外公開,因為是故宮收藏的各種經典文獻,所以被稱為“秘籍”。如《晉書·荀序傳》:“季德紀郡墓古竹書,為所撰,以為經典,列為‘書記’。”
指占蔔圖。這是漢代流行的壹種宗教迷信,是巫師或方士制造的壹種有好壞預算的暗語。
到東漢後期:“司”不僅指事物,還指機構和人事。
在古代,秘書工作者被稱為“史家”、“古史家”、“大臣”、“長史”、“主簿”。
只有壹個例外,就是東漢末年。
王維的曹操為了削弱當時強大的皇帝周圍的秘書組織尚書臺的影響,曾經設立秘書令“寫下歷史”。這樣,秘書令不僅有了原來的掌管書籍、典籍的職能,還有收發奏章、起草、上傳的職責。
到了清末,秘書工作在中國才真正名副其實。
辛亥革命後,秘書的含義發生了質的變化。
第壹,“秘書”壹詞已經完全擺脫了“書”的含義,從最初指從事秘書工作的人或職位。
第二,所有老式的秘書稱謂全部退出歷史舞臺,在各級政府部門從事秘書工作或相關職務的人都以“秘書”相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