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是人類社會最重要的交流工具和信息載體,是文化的基本要素和顯著標誌。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下,我國語言文字事業取得了歷史性成就。但與此同時,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普及還不平衡、不充分,語言信息技術的創新還沒有適應信息化特別是人工智能的發展需要。語言工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水平亟待提高。
《意見》對語言文字工作進行了全面系統的部署,提出到2025年,全國普通話普及率達到85%。同時,要求加強對互聯網等各類新媒體語言文字使用的規範和管理,堅決遏制低俗暴力網絡語言的傳播。
《意見》強調,學校是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的基礎陣地。要求學校全面落實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教育教學基本語言文字的法定要求,堅持將語言文字規範化要求納入學校、教師、學生管理、教育教學、考核評價等各個環節,開展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達標建設。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學位論文應當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意見》提出,實施少數民族地區中小學三科教材統壹編寫並實現全覆蓋,深入推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學,確保少數民族初中畢業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少數民族高中畢業生熟練掌握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教師資格申請人的普通話水平至少應達到三級甲等標準,並逐步達到二級乙等標準以上。要加強學齡前兒童的普通話教育,學前學習普通話。
同時,《意見》要求加強對新詞、字母詞、外文詞的監測、研究和規範引導。加強語言文明教育,加強互聯網等各類新媒體語言文字使用的規範和管理,堅決遏制低俗暴力網絡語言的傳播,構建健康文明的網絡語言環境。加強地名用字和拼寫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