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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24條,金窩窩長青創客是否屬於傳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24條:

1,三級以上多級分銷有直接貨幣利益,稱為傳銷。但是金谷壹號的推廣沒有任何代數加成、層層加碼加成、分紅加成等。我們只是推動市場加快釋放自己的投資。

2.比如我們投資20萬,那麽我們的年收入就是60萬,每10天就收到錢,需要12個月。如果我們推動市場,我們可能在五個月內拿回60萬元,拿到我們應該有的錢,但時間加快了[掌聲][掌聲]因此,我們規避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