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另壹個描述鯨魚的記載是在《古今筆記》中,“捕鯨者也是海洋魚類。大的有幾千裏長,小的有幾千尺長。它們的生命中誕生了成千上萬的孩子,經常在五六月份在岸上分娩,七八月份從孩子身邊回到海裏。鼓浪化為雷,沫沫化為雨,水族驚逃,莫敢為之。其女為巨,大者亦千裏長,目為明月珠。”這個記載比《爾雅》中的描述更加細致,因此可以推測當時人們已經觀察到了鯨魚的繁殖規律;甚至可能解剖了壹頭死鯨。
3.此外,中國古人還觀察到鯨魚集體自殺,並留下了記錄。《韓曙》寫於公元前30年左右。《五行誌》中有兩段,“永成六年春,北海有四條大魚,六尺長,壹尺高。”:“我哀帝三春時節,東菜平產大魚,長八尺,高壹尺,七片,皆死。”
4.另外,鱷魚在中國古代被稱為“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