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噲每天晚上把狗肉煮到壹定的溫度,然後放在鍋裏燉,第二天壹早拿出來在市場上賣。劉邦早年是個酒鬼。他喜歡邊喝酒邊吃狗肉,但是他缺錢。他經常去酒店先從掌櫃那裏買壹碗酒,然後去樊噲的肉攤要些狗肉喝。顧客接踵而至,樊噲的狗肉很快就賣完了。
劉邦天天來吃狗肉,從來不出壹分錢。久而久之,樊噲覺得不開心,但他們是好朋友,也不好說什麽傷害他們的話。樊噲早有打算,提前把狗肉煮熟,在四更裏撈出來,挑著擔子,乘船渡過泗水,到河東夏陽(今山東省微山縣夏鎮)去賣。
劉邦來到城裏,到處尋找,卻不見樊噲的蹤影。仔細打聽,才知道樊噲的行蹤,便匆匆追去。到了泗水河邊,沒有看到樊噲,卻看到河水又寬又深又急,壹時半會兒沒有船過河。劉邦急得在河邊搓著腳,向四面八方扭著手。突然,他看到壹只比簸箕還大的老鳥遊到了岸邊。劉邦非常驚訝,就大聲叫道:“老鳥,妳能背我過河嗎?”老鯰魚點點頭,翹了翹,然後落地了。劉邦開始跳上鯰魚的背,安全地過了河。
劉邦來到夏陽鎮,看見樊噲大汗淋漓地賣狗肉。當他走近攤位時,他看到狗肉仍然完好無損。劉邦抓起狗肉就吃。突然,顧客蜂擁而至。妳讓我買,很快狗肉就賣完了。樊噲非常驚訝。
後來樊噲得知劉邦天天被老鯰魚背過河,心想,要是把老鯰魚抓來用釘子打死,豈不是值好幾條大狗?他有了確定的想法,就把劉邦背在背上,帶著狗套索到了泗水河邊,叫道:“老貓們,劉邦讓妳們背他過河。”當老鯰魚遊到岸邊時,魏凡抓住緊緊套在老鯰魚脖子上的狗繩,把它拉上岸,拖回了家。樊噲把老蠑螈宰了,和狗肉壹起放在鍋裏煮。沒想到,煮出來的狗肉又香又鮮又好看。從那時起,魏凡用雲誌湯煮狗肉,味道鮮美,不同尋常,因此魏凡的雲誌狗肉聞名全城。劉邦知道樊噲殺了老漢,認為他不夠朋友。他當上泗水館館長後,借口沒收了樊噲的屠刀。樊噲賣肉沒刀,只好用手撕狗肉賣。說來也怪,手撕的狗肉別有風味。公元前195年,漢高祖劉邦平定淮南王英布叛亂,途經家鄉沛縣,設宴款待鄉親,以狗肉飲酒,並寫下《大風之歌》:“風起雲飛,魏家海歸故裏,安得烈好漢今鎮守四方!”沛縣狗肉以大風之歌聞名天下。所以直到現在沛縣狗肉還是采用煮肉的做法,範塊老碾的原湯,賣肉還是用手撕不用刀的老習慣。這就是沛縣狗肉被稱為狗肉和芷醬狗肉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