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宣揚理學“皆明而準,屬大、中、大”,使“學者不敢批判”。康熙五十壹年,“朱以大成殿東序晉升為十壹哲”以示表彰。乾隆五年(1740),上諭說朱成之學“得孔孟之心...以君子之道而行之,以小人之道而違之;如果妳是壹個國家,妳將被它統治。丟了就亂了。化人入俗,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真的很重要。”
八股文又叫四分文、八股文、時文、時文、作藝、作意。(註:“古”“比”是雙重含義),是我國明清考試制度中規定的壹種特殊文體。
隋唐以來,中國出現了科舉制度,使中國社會下層的知識分子成為上層官僚。隋唐時科舉考的是詩,直到明清才正式轉化為八股文。
明朝洪武元年(1368),科舉宣考,對制度和體例都有明確的要求。秀才要通過三門考試才能參加科舉2。但寫作是偶發性的或零散的,壹開始沒有規律。成化年間(1464-1487),在王昌、、張茅等人的倡導下,八股文逐漸形成了註重規則和程序,並逐漸形成了較為嚴密的綱領。明憲宗成化二十三年(1487),由“景宜”改為八股文,並規定作文采用八股文形式,格式嚴格,字數有限,不得違反朱婧,不得自由發揮。
清順治三年(1646),宣布恢復科舉,沿用明朝八股文,做了壹些小改動。後來康熙皇帝意識到科舉八股文“空洞無用,與政事無關”,於1663年廢除。1665,禮部侍郎黃基曰:“先用經書,以釋聖言,觀心性。不需要寫經書,人們會把聖賢的知識歸於沈寂。請回復。”1668年,康熙恢復八股文考試。
1738年,兵部侍郎舒鶴德上書乾隆皇帝:“科舉制度非良法,且愈演愈烈,為公之幸。妳要改考試條款,別想了。”乾隆組織的討論之後,發現沒有人能提出科舉的替代方案,這個方案暫時結束了。
光緒二十八年(1902),清政府宣布在科舉考試中停止使用八股。1904年,清政府舉行了最後壹次科舉考試,次年取消。
明代八股文的規定:題目必須是四書五經中的原文。題目分為大題和小題兩類。
取得省考後,壹般考試用的大題比較多,題意比較全。又分為章、章、節、段、句、單句等。
孩子考試經常用小題。題意不全,是為了避免重復題,因為孩子試過很多次了,考的只是四書的意思,不是五經的意思。幾百年過去了,四書裏完整的句子還不夠。考官想盡辦法想出問題,比如:把原意拆分,把兩個不相關的章節和兩個不相關的句子組合成壹個問題,或者各取半句組成壹個問題,這就叫切題或者取題,取題,偏離全題,偏離全題等等。
內容必須以朱成學派的評論為準。歷代解釋儒家經典的著作很多,只有朱成在科舉考試中用過。易經是根據程傳本義,《尚書》是根據朱的學生蔡深傳,《詩經》是根據朱的《詩傳》,《春秋》是根據胡安國的《傳》,而《左傳》是《技》,《禮記》是根據陳卓的《集》,四書是根據朱的《集》。考生必須說明題目寫作的意義,並根據筆記進行解釋。不允許他們擅自創造新思想,沒有獨立思考的空間。八股文也要求聖人之輩做陳述。如果題目是孔子、曾子、子思、孟子及其弟子,壹定要模仿語義。即使是各類人物,如楊虎、的丈夫、齊人的妻妾,也要設身處地,盡力而為。只有奏折和連章題不需要模擬語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