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實施不法侵害的人采取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給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屬於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
壹般來說,需要註意的要點是:
1,對於非暴力犯罪、壹般違法暴力行為、輕微暴力犯罪和壹般暴力犯罪的防衛,不適用特殊正當防衛的規定,仍然存在防衛過當的問題;僅以防衛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為限,不存在防衛過當(但不代表防衛過當必然發生在暴力犯罪之外,換言之,即使防衛行為造成了不法侵害人的傷亡,也可以成立為壹般防衛)。
2.規定中的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主要是暴力犯罪的例子,其中“殺人”僅限於故意殺人。至於刑法規定的轉化型殺人搶劫是否可以進行特殊正當防衛,要根據證據具體分析。關鍵在於是否嚴重危害人身安全,不能在最終什麽罪名成立的基礎上下結論。
3.壹般情況下,“殺人”包括殺人和傷害的行為,但很可能造成他人重傷(重大傷害)或死亡。對於壹般致人重傷的暴力犯罪,要區分不同情況,不能簡單地得出是否是“殺人”的結論。
比如,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斷手或拇指缺失超過指間關節”屬於重傷。當不法行為人只是意圖使用暴力切斷被害人拇指時,防衛人造成不法行為人死亡的,可能屬於防衛過當,不適用特殊正當防衛的規定;如果防衛人只是造成不法行為人重傷,仍應認定為正當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