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內容是:任隱,趙越:“嫁之夫,人性之始。在夫妻的意義上,三綱之首;最重要的是禮貌。分清優劣是明智的。但是,從中世紀開始,就出現了很多貴族門。或貪財賄,或私利,在於交合,別無選擇,以致貴賤不分,細節壹致,塵埃落定,人倫盡失,將如何宣示?在此制度下,皇族、宗師、王公、王公、秀才不得嫁與百工、姬喬、卑姓,違者必究。”即:任隱,下詔曰:“婚姻乃人性之始。所以,夫妻之義在三綱之首,禮儀中重要的壹條莫過於此。他們應該以資歷來區分。但近代以來,貴族家庭大多不守律令,有的貪圖利財,有的出於私人喜好。他們別無選擇,只能結合在壹起,讓貴族和窮人壹個樣,汙染了啟蒙,失去了世界的秩序。他們將如何宣傳法律法規並傳給後代?現在規定皇室、主人、王子、官員和普通家庭不能與各種工匠、藝術家和卑微的姓氏通婚,違者必受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