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央機關為例。正部級、副部級、正廳(局)級、副廳(局)級分別為54平方米、42平方米、24平方米、18平方米,與15之前的舊標準相同。科級幹部面積由9平方米增加到12平方米;科級以下也從原來的6平方米增加到了9平方米。省級機關也是如此。
省級和副省級也是15年前的老標準,分別是54平米和42平米。局級及以下各級比15之前增加了3至6平方米。
市級機關和縣級機關從最高的市(縣)級開始,壹路到處級(科級)以下,面積比15之前有所增加。增加最多的是市局(處)級,15之前是12平方米,新標準增加到24平方米,相當於增加了壹倍。
對此,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認為,面積標準向基層傾斜,有利於推進辦公用房超標的治理。“辦公用房之所以超標,部分領導幹部追求豪華舒適,但也不排除舊標準給基層幹部規定的面積有點小。新標準增加了基層幹部的面積標準,這是基於實際工作的需要。畢竟基層幹部是執行主體,某種程度上對辦公場所有更強烈的需求。”
二、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利用職權過度行為,將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擅自將辦公用房權屬登記到本單位或者其下屬單位名下,或者不配合權屬登記的;
2.未經批準修建或者修繕辦公樓的;
3.未按要求騰空辦公場所的;
4.未經批準出租或者借用辦公場所的;
5.改變辦公樓使用功能或者擅自處置辦公樓的;
6、擅自安排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使用辦公用房的;
7、為員工超標準配備辦公用房,或者未經批準配備兩個以上辦公用房的;
8、有其他違反辦公用房管理規定的。
三。辦公標準面積標準據國家發改委(NDRC)網站165438+10月27日消息,NDRC、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發布了題為《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的通知。標準中提到,中央機關和省級機關基本辦公用房建築面積小於(等於)6000平方米,市級機關建築面積控制在4000平方米。縣級機關在2000平方米左右。新標準部級辦公室每人不超過54平方米。
法律依據: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
第十七條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選址應當符合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要求,在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選擇位置適宜、交通便利、環境適宜、基礎設施和地質條件良好、有利於安全保障的地點。
第十八條市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布局應當相對集中。聯合建設時,設備用房和附屬用房應統壹規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