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句話,越看越容易被理解。比如路邊的“自制奶油草莓”真的會有奶油草莓嗎?用“奶油”來形容草莓“好吃”,只是壹種視覺表達。因為“奶油”比“好吃”更能看得見。再比如,當別人還在宣傳自家1gb存儲容量的mp3時,蘋果的ipod用了壹句廣告語:“把1000首歌裝進妳的口袋”,把枯燥的書變成了專業術語,表達得更形象化。“1000首歌”“口袋”都是讓人秒懂的東西。
用“事”填句子,讓“意”溜出來!沒有燒腦,沒有轉身,沒有進步。所以,要想寫好文案,就要善用看得見的,表達看不見的。好文案,不帶形容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