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理服務中心是負責協調、整合資源、提供服務、管理運行、監督保障等工作的綜合性服務機構。主要承擔社會治理服務、社區管理、社會組織管理、群眾工作、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
在具體的行政機構設置上,社會治理服務中心可以隸屬於區級政府下的相應科室或局,如區民政局、區公安局、區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等。但也可以獨立設置,由區政府直接領導和管理。
總之,社會治理服務中心是為了更好地滿足群眾需求,維護社會穩定而設立的服務機構。其設置和具體功能會根據不同地區和需求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