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服裝禁忌
1,孩子的衣服晚上不能露天掛,怕鬼神帶走孩子的靈魂。
2、衣服不能反穿。按照流行的習俗,守孝的人會把衣服倒過來穿在死者身上。
3.補衣服的時候不要穿衣服。因為縫針裏有根線。針是鐵,線是繩。不脫衣服的話,縫紉的時候會被鐵鏈符咒下,很快就會害怕坐牢。
(2)飲食禁忌:
1,忌食桌上放3個菜;桌上的三道菜是死刑犯在即將被斬首時吃的。
2、忌放筷子,放在碗的兩邊;意為快別離,筷子,快諧音。
3、忌遊泳筷子;也就是用筷子在各種飯菜上遊走。主人遊筷,說明他沒有誠意招待客人;孩子用筷子遊泳,怕長大後猶豫不決,不認真,成不了才。
4.避免將筷子插在飯碗中央;以熏香的形式。
5、吃飯時避免使用長短筷子;我怕每次坐船出去都過不去。
6.避免端著飯碗吃飯;然後情緒化,怕自己學習工作生活粗心大意,什麽都不會有所成就。
7.避免把菜或菜當碗飯吃;意思是腸胃淺小,心胸狹窄,不能偉大。
8.飯後避免將米粒儲存在碗底;我怕以後娶個麻臉老婆或者麻臉老公。
9.舉起茶杯時忌喝茶、擦菜邊;帶有尋釁滋事的意思。
10,避免客人有未吃完的飯菜時收拾碗筷;我討厭客人,我命令他們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