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中國公民,有資格申請在海外簽發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1)在香港出生,而在出生時或出生後任何時間,其父親或母親已在香港定居;
(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的任何時候通常居住在香港連續七年以上;
(3)在香港以外出生,而在出生時,父親或母親是中國公民,並擁有香港居留權。
擁有居留權但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在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時,必須同時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除上述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所需的文件外,申請人還須提交: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申請表(ROP143適用於18歲以上人士,ROP144適用於18歲以下人士)。
2.提供以下任何文件(原件和復印件):
(1)《香港身份證明書》(CI);簡稱);
(2)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
(3)英國屬土公民(香港)護照(BDTC);
(四)能夠證明申請人享有香港居留權的其他文件。
3.如申請人沒有上述文件,請提供以下任何壹套證明文件(正本及影印本):
(1)出生證明;父親或母親已在香港定居的證明,例如無條件限制居留的旅行證件;如果只有父親在香港定居,需要父母的結婚證。
(2)在香港連續通常居住滿七年的證明文件,如就學證明文件、工作證明、正式收據、銀行票據等。
(3)出生證明;父親或母親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證明他們何時取得香港居留權的文件,例如旅行證件;如果只有父親擁有香港居留權,則需要父母的結婚證書。
4.兩張近期彩色照片。
5.如申請人原本持有香港身份證(非永久性),他應在遞交申請時壹並交回。
6.申請身份證只能與申請特區護照壹並遞交,不能分開遞交。